[ 索引号 ] | 11500224009334373M/2022-00550 | [ 发文字号 ] | 铜财函〔2022〕20号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人大建议办理 |
[ 发布机构 ] | 铜梁区财政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2-05-09 | [ 发布日期 ] | 2022-05-27 |
重庆市铜梁区财政局关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83号建议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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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人大建议办理 |
[ 发布机构 ] | 铜梁区财政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2-05-09 | [ 发布日期 ] | 2022-05-27 |
重庆市铜梁区财政局关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83号建议的复函
重庆市铜梁区财政局
关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83号建议的复函
朱建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有效盘活国有资产的建议》(第83号)收悉,衷心感谢您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与区国资中心、区住房城乡建委协商研讨,现函复如下:
一、关于与老城区棚改结合,将剩余限价商品住房纳入棚改计划的问题
根据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我区从2018年开始实施棚户区改造工作。截至2021年,已实施棚户区改造980户,其中采取房屋征收方式实施904户,采取修缮加固方式实施76户。在实施房屋征收时,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有关规定,区政府提供了金龙城建公司和绅鹏公司承建的剩余限价商品住房用于房屋征收产权调换房源,共有338户选择了347套限价商品住房,建筑面积29854.8平方米。在今后实施的棚户区改造或其他公益性建设项目,需对房屋实施征收,也会将剩余的限价商品住房用于产权调换房源。
提供剩余的限价商品住房用于房屋征收产权调换房源,既降低了棚改户的购房成本,促进了棚户区改造工作,同时又有效地处置了闲置限价商品住房。
二、关于将剩余限价商品住房逐步公开出让的问题
目前我区存在的剩余限价商品住房由金龙城建公司、绅鹏公司承建。金龙城建公司已开展剩余限价商品住房公开出让试点工作,将乔家南·北苑小区31套住房进行评估后报区国资中心,由区国资中心报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公开出让。试点工作结束后,若金龙城建公司公开出让试点工作效果较好,此项工作将具有可推广性,金龙城建公司、绅鹏公司将逐步将剩余限价商品住房公开出让。
此函复已经刘志局长审签。对此答复函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回执寄给区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系人:刘彦麟
联系电话:023-45682365
邮编:402560
重庆市铜梁区财政局
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