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财〔2024〕673号
重庆市铜梁区财政局
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区住房城乡建委: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建〔2024〕244号),提前下达你单位2025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2526万元,其中城中村改造481万元、老旧小区改造1729万元、棚户区(城市危旧房)改造316万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项资金待2025年预算年度开始后,严格按照《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综〔2024〕15号)规定执行,用于城中村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城市危旧房)改造。请加强资金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该项资金使用时,支出按用途分别列入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其中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补助资金列“2210108-老旧小区改造”科目,棚户区(城市危旧房)改造补助资金列“2210103-棚户区改造”科目,城中村改造补助资金列“2210199-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科目。
三、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要求,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科学设定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并开展绩效评价。请于2025年1月20日前将绩效目标表报送市住房城乡建委,同时抄送我局。
附件: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建〔2024〕244号)
重庆市铜梁区财政局
2024年12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