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00224009334373M/2024-0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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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铜梁区财政局
  • 2024-03-13
  • 2024-03-13

财政预决算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2024年版)

财政预决算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一)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及要求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
事项

二级
事项

全社会

特定
群体

主动

依申请

市级

县级

1

财政预
决算

政府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表。②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③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表。④一般公共预算本级基本支出表。⑤一般公共预算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庆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市级预算管理办法等6个办法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139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财预〔2018〕209号)
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批准后20日内

各级财政部门

政府网站、财政部门网站公开平台或政府公报



政府性基金预算:①政府性基金收入表。②政府性基金支出表。③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表。④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表。②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③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④对下安排转移支付的应当公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表。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①社会保险基金收入表。②社会保险基金支出表。

债务信息(以2022年预算为例)
随同预算公开:①重庆市/XX区(县)2021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余额情况表。②重庆市/XX区(县)2021年和2022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余额情况表。③重庆市/XX区(县)2021年和2022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余额情况表。④重庆市/XX区(县)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及还本付息情况表。⑤重庆市/XX区(县)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提前下达情况表。⑥重庆市/XX区(县)2022年年初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表。
随同调整预算公开:①重庆市/XX区(县)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调整情况表。②重庆市/XX区(县)2022年限额调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表。

各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报表中涉及本级支出的,应当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应当公开到经济性质分类款级科目,一般性转移支付应当分地区公开,专项转移支付应当分地区、分项目公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对下安排转移支付的,参照专项转移支付管理。

对财政转移支付安排、举借政府债务等重要事项进行解释、说明,并公开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等绩效目标。

本级汇总的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包括预算总额,以及“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区分“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两项)、“公务接待费”分项数额,并对增减变化情况进行说明。

没有数据的表格应当列出空表并说明。

财政预决算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二)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及要求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
事项

二级
事项

全社会

特定
群体

主动

依申请

市级

县级

2

财政预
决算

政府
决算

一般公共预算: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表。②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③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表。④一般公共预算本级基本支出表。⑤一般公共预算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庆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市级预算管理办法等6个办法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139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财预〔2018〕209号)
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批准后20日内

各级财政部门

政府网站、财政部门网站公开平台或政府公报



政府性基金预算:①政府性基金收入表。②政府性基金支出表。③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表。④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表。②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③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④对下安排转移支付的应当公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表。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①社会保险基金收入表。②社会保险基金支出表。

债务信息(以2022年决算为例):①重庆市/XX区(县)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余额决算情况表。②重庆市/XX区(县)2022年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情况表。③重庆市/XX区(县)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相关情况表。

各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报表中涉及本级支出的,应当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应当公开到经济性质分类款级科目,一般性转移支付应当分地区公开,专项转移支付应当分地区、分项目公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对下安排转移支付的,参照专项转移支付管理。

对财政转移支付安排、举借政府债务、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等重要事项进行解释、说明,并公开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绩效执行结果。

本级汇总的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包括预算总额,以及“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区分“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两项)“公务接待费”分项数额,并对增减变化情况(与预算对比)进行说明。

没有数据的表格应当列出空表并说明。

财政预决算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三)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及要求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
事项

二级
事项

全社会

特定
群体

主动

依申请

市级

县级

3

财政预
决算

部门
预算

收支总体情况表:①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②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③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庆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市级预算管理办法等6个办法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139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
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部门在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部门所属单位 在主管部门批复后20日内

各级预算部门及部门所属单位

部门(单位)网站、 财政部门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政府网站、政府公报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①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②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③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④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⑤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按“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公开,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应当细化到“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两个项目,并对增减变化情况进行说明。

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情况、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以及政府采购(主要包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和货物、工程、服务采购的预算金额)等情况的说明,并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公开本部门整体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逐步公开重大政策和其他项目绩效目标。结合工作进展情况,逐步公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中央垂直管理部门和所属单位的预决算按照中央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公开,不作为地方的部门公开预决算。

没有数据的表格应当列出空表并说明。

财政预决算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四)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及要求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
事项

二级
事项

全社会

特定
群体

主动

依申请

市级

县级

4

财政预
决算

部门
决算

收支总体情况表:①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②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③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重庆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重庆市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财预〔2016〕143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部门在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部门所属单位 在主管部门批复后20日内

各级预算部门及部门所属单位

部门(单位)网站、 财政部门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政府网站、政府公报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①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②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③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④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⑤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按“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公开,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应当细化到“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两个项目,并对增减变化情况(与预算对比)进行说明。

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情况、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以及政府采购(主要包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货物、工程、服务的采购金额,授予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及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的比重)等情况的说明,并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公开本部门整体和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逐步公开重大政策和其他项目绩效评价结果。结合工作进展情况,逐步公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中央垂直管理部门和所属单位的预决算按照中央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公开,不作为地方的部门公开预决算。

没有数据的表格应当列出空表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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