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财〔2024〕668号
重庆市铜梁区财政局
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和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区农业农村委: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和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4〕103号)文件精神,现将2025年中央和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057万元下达你单位,其中:中央资金1948万元,市级资金1109万元。中央资金350万元主要用于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使用严格按照《重庆市财政局等6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渝财农〔2021〕31号)、《重庆市财政局等6部门关于〈重庆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渝财农〔2023〕138号)、《重庆市铜梁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铜财〔2024〕12号)等文件有关要求,加强项目谋划等前期工作,突出衔接资金支持重点,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增强地区和群众内生发展动力。
二、本次安排的衔接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请业务主管部门于30日内将资金分解下达到具体项目,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请将绩效目标于2025年1月2日前报送区财政局农业科,并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三、年终办理决算时,功能科目请列“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2130599)”,经济科目请列“商品和服务支出(302)”。
重庆市铜梁区财政局
2024年12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