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00224009334373M/2020-03444
  • 财政
  • 财政预算、决算
  • 铜梁区财政局
  • 有效
  • 2020-09-28
  • 2020-09-28

重庆市铜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铜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以及事业人员管理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负责全区人才交流、人才引进服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及市关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津补贴政策;负责促进就业工作;贯彻实施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和激励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资源开发管理,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社会保险法》及其补充保险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二)机构设置。重庆市铜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10个职能科室及6个局属事业单位。10个职能科室分别是:办公室、法规与调解仲裁管理科、劳动关系科、公务员管理科、人力资源开发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工资福利与退休管理科、社会保障管理和基金监督科、就业促进与职业能力建设科 、群众工作科;6个局属事业单位分别是: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区就业和人才中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执法支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区人力资源信息档案管理中心、区人事考试培训中心。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铜梁区就业和人才服务局、铜梁区社会保险局。

(四)机构改革情况。按照重庆市铜梁区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本部门涉及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一是机构改革要求:根据中共重庆市铜梁区委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铜梁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铜梁委发﹝20191号)精神,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按照职责分工,细化工作进度,精心实施,确保了本部门机构改革顺利完成。二是机构调整情况:目前已将军官转业安置职责整合到新组建的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职责整合到新组建的区医保局,将公务员管理职责划入区委组织部。三是财政财务调整情况:2019机构改革完成后,我们积极按照要求对预算指标、财务会计、资产等进行了调整。将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2019年城乡居民合作医疗项目预算指标调整到区医保局,将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地方补贴预算指示调整到退役军人事务局,同时将相关固定资产实物作了移交,账务作了调整处理。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6,633.76万元,支出总计6,633.7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849.01万元、下降36.72%,主要原因是:财政收回历年就业专项结余资金(年初结转结余)421.82万元、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原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各级财政配套资金2336.85单双解人员医保区补助31离休干部医药费300元,公立医院药事服务费2.77元,粮食公司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差额22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经费174.03元因机构改革划到医保局,区就业和人才中心的就业专项资金减少560.54万元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5,066.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427.19万元,下降40.35%,主要原因是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各级财政配套资金2336.85单双解人员医保区补助31离休干部医药费300元,公立医院药事服务费2.77元,粮食公司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差额22元,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经费174.03元因机构改革划到医保局、就业专项资金减少560.5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66.50万元,占100.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1,567.26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5,531.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41.22万元,下降23.94%,主要原因:一是减少项目资金3427.19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各级财政配套资金2336.85单双解人员医保区补助31离休干部医药费300元,公立医院药事服务费2.77元,粮食公司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差额22元,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经费174.03元因机构改革划到医保局、就业专项资金减少560.54万元),二是使用上年结余安排2019年支出970.11万元,同时新增加建设支出715.86万元(人社综合服务中心建设610.22万元、社保大厦电梯升级改造51.44万元,人力社保大厦临时变压器增容搬迁项目建设经费5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05.07万元,占47.10%;项目支出2,926.13万元,占52.90%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102.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07.79万元,下降65.66%,主要原因是当年支大于收,差额1685.97万元(当年收入减少3427.19万元,而当年支出减少1741.22万元);财政收回历年结余421.82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613.59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849.01万元,下降36.79%。主要原因是财政收回历年就业专项结余资金(年初结转结余)421.82万元、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原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各级财政配套资金2336.85单双解人员医保区补助31离休干部医药费300元,公立医院药事服务费2.77元,粮食公司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差额22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经费174.03元因机构改革划到医保局,区就业和人才中心的就业专项资金减少560.5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66.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427.19万元,下降40.35%。主要原因是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各级财政配套资金2336.85单双解人员医保区补助31离休干部医药费300元,公立医院药事服务费2.77元,粮食公司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差额22元,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经费174.03元因机构改革划到医保局、就业专项资金减少560.5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431.38万元,下降32.43%。主要原因是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各级财政配套资金2336.85单双解人员医保区补助31公立医院药事服务费2.77元,粮食公司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差额22元因机构改革划到医保局。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547.09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31.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41.22万元,下降23.94%。主要原因是一是减少项目资金3427.19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各级财政配套资金2336.85单双解人员医保区补助31离休干部医药费300元,公立医院药事服务费2.77元,粮食公司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差额22元,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经费174.03元因机构改革划到医保局、就业专项资金减少560.54万元),二是使用上年结余安排2019年支出970.11万元,同时新增加建设支出715.86万元(人社综合服务中心建设610.22万元、社保大厦电梯升级改造51.44万元,人力社保大厦临时变压器增容搬迁项目建设经费54.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234.61万元,下降36.90%。主要原因是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各级财政配套资金2336.85单双解人员医保区补助31离休干部医药费300元,公立医院药事服务费2.77元,粮食公司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差额22元,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经费174.03元因机构改革划到医保局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082.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07.79万元,下降66.07%,主要原因是当年支大于收,差额1685.97万元(当年收入减少3427.19万元,而当年支出减少1741.22万元);财政收回历年结余421.82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001.14万元,占90.4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38.76万元,下降4.56%,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减少(到新成立的区医保局)。

2)卫生健康支出433.71万元,占7.8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986.17万元,下降87.32%,主要原因是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各级财政配套资金2336.85单双解人员医保区补助31离休干部医药费300元,公立医院药事服务费2.77元,粮食公司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差额22元,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经费174.03元因机构改革划到医保局

3)农林水支出3.00万元,占0.05%

4)住房保障支出93.35万元,占1.6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68万元,下降9.4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减少(到新成立的区医保局)。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05.0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64.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06万元,增长1.48%,主要原因是年终目标考核奖励标准提高。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340.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8.66万元,下降27.45%,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人员减少(到新成立的区医保局)。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物管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工会经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8.2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9.52万元,下降82.68%,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年初预算大幅下降;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上年支出数增加4.72万元,增长132.58%,主要原因是年末公务车一次性购油卡5万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与上年持平。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上年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上年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7.9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社保、就业、扶贫、人事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90万元,下降26.85%,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5.23万元,增长195.88%,主要原因是年末公务车一次性购油卡5万元

公务接待费0.3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农民工工资交叉检查工作、市人社局创新执法优化服务试验区评估小组检查验收工作所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6.62万元,下降98.97%,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年初预算大幅下降;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51万元,下降57.30%,主要原因是今年无区县间交流学习接待支出,接待的批次和人次较去年减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与上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4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与上年持平;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与上年持平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0.31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车均维护费3.9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0.1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印刷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差旅费、培训费、其他交通费、工会经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8.66万元,下降27.45%,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减少(到新成立的区医保局),公用经费减少。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5.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94万元,下降14.01%,主要原因是去年市局在我区召开片区会议1次,今年无。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8.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0万元,下降10.81%,主要原因是今年参加全国人社系统培训及市局相关业务培训人次较去有所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8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8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8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主要用于采购电脑、打印机、空调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部分内容需单位自行撰写,有疑问请联系绩效中心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6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65项,涉及资金3537.67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0项,涉及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局2019年度项目资金到位、资金执行、资金管理方面总体情况较好,65个项目中全面执行的62个,部分执行1个,未执行2个,项目的组织管理和财务制度健全规范,未发生违法违规问题。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9年度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专项名称

公招事业人员

联系人
及电话

徐自45640258

主管部门

人社局

预算单位

人社局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资金执行率
%)

执行率未达100%原因、下一步措施

年度总金额

40

40

40

100%


其中:区级支出

40

40

40

/

补助镇街




/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2019年计划招录事业人员262,为全区高质量发展储备和培养新生力量

完成招录310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下一步改进措施

公招人数

262

310


招录批次

2

2


社会公众满意度

百分数

98%以上

99%


其他说明

涉及该项目绩效的其他情况说明。若无,则不填。

公招事业人员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目标超额完成。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0万元,执行数为4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公招事业人员310超额完成目标任务,二是社会公众满意达到99%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2019年度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为提升财政资金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增强单位财政资金支出责任,规范资金管理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高公共服务质量,优化公共资源配置,保障部门更好的履行职责,节约公共支出成本。根据《重庆市铜梁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政策和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铜财[2020]241号)文件精神,我单位组织力量在数据收集、整理、汇总、分析、核查等各项工作的基础上,对2019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项目的资金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自评,现将绩效自评情况及评价结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铜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一级预算行政单位,有10个职能科室及6个事业单位,主要职能:贯彻执行国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实施办法;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并进行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牵头拟订就业政策;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负责全区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19年区人社局项目资金65个,区财政预算指标到帐金额3537.67万元。

项目资金用于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解困补助、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职业技能大赛、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走访慰问、公招公务员事业人员、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地方补贴、人社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市属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就业专项、重点电子配套企业招工、失业保险、大宗印刷、档案保管、园区招工等65个项目的相关支出。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2019年项目资金执行2707.8万元,结转结余829.87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1)严格遵守《会计法》和财经纪律,合理安排预算,建立和完善财务制度。

2)严格执行报销程序,把好票据审核关,及时付款。

3)增强责任意识,进一步构筑拒腐防变防线。

4)强化效能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综合上述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情况,2019年区人社局在项目资金到位、资金执行、资金管理方面总体情况较好, 65个项目中全面执行62个,部分执行1个,未执行2个。项目的组织管理和财务管理健全规范,未发生违法违规问题。

三、未完成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未完成的原因:资金安排滞后,一些项目未完成或部分完成。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合理把握财政收支规模,优化支出结构,科学安排各项支出,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二是加强实时检查,及时纠偏,确保预算绩效目标的顺利实现。三是要进一步做好项目资金结转和结余部分的统筹使用,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避免形成资金沉淀。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如有)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5646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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