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公安局关于返还“12.13
网络诈骗案”等电信诈骗网络案被害人资金的公告
重庆市铜梁区公安局自2023年以来,陆续侦破“12.13网络诈骗案”“铜梁12.13网络诈骗案”“12.18网络诈骗案”“6.7网络诈骗案”“5.9网络诈骗案”“铜梁区刘某被诈骗案”等电信诈骗案件,公安机关依法对部分犯罪嫌疑人退还的涉案资金进行扣押,并对部分权属认领主体信息明确的资金开展返还工作,现剩余355728.05元未退还。经公安机关多方核查溯源,剩余资金仍未找到相关被害人的权属认领主体信息。为确保资金返还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三条之规定,现对各犯罪团伙涉及资金对应的微信ID等信息进行公告,请未收到返还资金的被害人尽快与公安机关联系,备好资料(微信商城支付截图、聊天记录截图、资金支付截图等)办理资金返还工作。公告后六个月以内,无人认领的,公安机关将按照无主财物登记后上缴国库。
附件:《公告名单》
联系人:徐警官
联系电话:023-45874163
联系地址:重庆市铜梁区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
重庆市铜梁区公安局
二〇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