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公发〔2026〕17号
重庆市铜梁区公安局
关于对周开明同志见义勇为行为给予
表彰的决定
为宣传表彰见义勇为先进事迹,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弘扬见义勇为时代精神,激励广大干部群众勇于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勇于在危急时刻挺身而出、及时施救,号召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参与见义勇为事业,让社会充满正能量,根据《重庆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规定,经区见义勇为工作联席会议、区公安局研究决定,特给予周开明嘉奖,奖励人民币10000元。
希望受表彰人员珍惜荣誉,继续保持和弘扬见义勇为精神,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新贡献。
附件:见义勇为先进事迹
重庆市铜梁区公安局
2026年5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周开明见义勇为先进事迹
周开明,男,71岁,汉族,重庆市铜梁区人。
2025年9月1日16时许,周开明在旧县街道金钟村1组小安溪河庙儿坨抽水房处钓鱼,发现100米左右在岸边玩耍的姚某(女)掉入河中,只有双手在河面上挥舞,情况十分危急,周开明跑到落水处就地用一根6米竹竿对姚某施救,最终成功挽救姚某生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