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和依法行政,提高规划的公众参与和监督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规划管理公示办法》,现将铜梁区CS04单元01街区001/01地块(北环路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处理场)规划条件论证报告(草案)的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重庆市铜梁区CS04单元01街区001/01(北环路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处理场)地块规划条件论证
二、组织单位:重庆市铜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三、编制单位:重庆钧鸿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四、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6修正);《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办法(试行)》(自然资规〔2026〕1号);《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2017年);《重庆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渝城管局发〔2024〕4号);《重庆市城市管理标准建筑垃圾处理场设置规范》(CG059—2021);《重庆市建筑垃圾治理实施方案(2025—2027年)》;《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局反馈重庆市建筑垃圾处置有关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府办〔2024〕2号);《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规范制定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的通知》(渝城管局〔2024〕44号);《重庆市铜梁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规划(2024-2027年)》;《重庆市铜梁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着力提升城乡防洪能力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134号);相关基础资料。
五、主要内容:
(一)项目背景。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建筑垃圾管理要求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安排,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局反馈重庆市建筑垃圾处置有关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府办〔2024〕2号)等文件要求,以《重庆市铜梁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重庆市铜梁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规划(2024-2027年)》为上位规划,铜梁区拟在东城街道规划新建集填埋消纳、转运调配、分选利用于一体的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处理场,服务覆盖铜梁城区及周边乡镇,可有效填补区域建筑垃圾处置能力空白,补齐城市基础设施短板。
(二)项目区位。规划条件论证范围位于东城街道姜家岩社区,东临北环路(又称龙锦大道)、南邻高新区姜家岩组团,北侧为农林用地,规划条件论证用地共9.89公顷。
(三)功能定位。项目定位为铜梁区核心建筑垃圾综合处置枢纽,具备三大核心功能:
填埋消纳功能:对无法资源化利用的建筑垃圾进行无害化填埋处置,设计库容89万立方米。
转运调配功能:承担全区建筑垃圾的收集、中转、调配功能,实现土石方区域平衡调度。
分选利用功能:建设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生产线,年处理能力50万吨,生产再生骨料、再生建材等产品。
(四)规划规模及布局。规划用地面积9.89公顷,布局为环保设施用地(U23),其余规划指标以审定方案为准。
附表:用地控制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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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名称 |
控制值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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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性质 |
U23(环保设施用地) |
符合《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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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9(环卫用地) |
符合《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 分类指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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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用地面积 |
9.89公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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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
—— |
以审定方案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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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 |
以审定方案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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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
—— |
以审定方案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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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高度 |
—— |
以审定方案为准 |
(五)道路交通规划
规划论证范围内不涉及道路,主要通过外围规划次干路和北环路组织进出。其中,用地南侧为规划次干路(双四),东侧为现状龙锦大道(双四)。
(六)相关控制要求
1.强制性控制要求
(1)本规划地块用地性质代码采用《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对应《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中的环卫用地(1309)。
(2)本规划技术规定采用《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
(3)地块停车泊位配建按照现行相关规定执行。
(4)道路交叉口半径的切点向主干道方向延伸70米,向次干道方向延伸50米,向支路方向延伸30米范围内,为限制机动车开口路段。交通、公用、消防等公共设施用地经批准可以开口,其它用地确需开口的,应当专题论证。
(5)地块规划建设应满足市政管道安全保护要求,建设单位需严格落实城镇市政相关设施、管道保护责任,新建建(构)筑物不得占压现有管线,并按《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相关规范留出安全保护距离。管线若需搬迁,应按程序完善相关手续。
(6)地块规划建设应满足《重庆市海绵城市规划与设计导则》的相关要求。
(7)在建设实施阶段,须按相关规范和主管部门要求完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安全评价。
(8)用地中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绿地率等指标以审定方案为准。
(9)地块内部现状分布防洪箱涵与泄洪沟,开发建设不得对防洪箱涵造成不利影响,严禁侵占、阻断行洪通道。若采用新建箱涵、雨水管等方式优化泄洪路径,须确保行洪标准不降低,须符合《防洪标准》(GB50201-2014)等相关规定,相关优化设计方案应报请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实施。
2.指导性控制要求
(1)建筑主色调以低饱和度工业系灰色调为主,建筑色彩、建筑风格与周边工业园区整体风貌相协调。
(2)方案设计时须因地就势布局,推行渣土就地平衡,确保场地、建筑的标高与周边道路相协调。
六、公示类型:批前公示
七、公示方式
(一)公示时间:2026年4月2日~2026年4月9日;
(二)截止时间:2026年4月16日24:00;
(三)公示地点:铜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一楼公示栏、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公众信息网(https://ghzrzyj.cq.gov.cn/zz/tlq/zwgk/fdzdgknr/ghxx_398731/)、铜梁区人民政府网站;
(四)铜梁区广大群众、社会各界可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邮寄信件(以邮戳时间为准)的方式反馈书面意见,同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和联系方式。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皮先生;联系电话:023-45693509;邮编:402560;地址:重庆市铜梁区巴川街道河湾36号。
特此公示
附件:规划条件论证相关图纸
重庆市铜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年4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