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水函〔2024〕50号
重庆市铜梁区水利局
关于区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60号建议的
复 函
杨元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与城市自来水同城同价的建议》(第260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函复如下:
一、铜梁区城乡供水一体化现状
我区正在大力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着力构建全区“3+2”供水格局(即:小北海、太平、同心桥3个10万吨/日的大水厂,加上维新、高楼2个镇级智慧水厂),覆盖全区范围,超前谋划未来100万人口的饮水问题,目前,已构建起“1座城市水厂、14座镇级水厂为骨干,48处农村小型集中供水站为补充”的城镇供水体系,全区正常日供水能力13.23万立方米,实现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96.4%。在缩小城乡供水水价差距方面,一是统一调整镇街水价。在广泛调研基础上,制定城乡供水一体化镇街水价调整方案,建立镇街、农村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区财政每年落实资金2000万元给予水价补贴,19个镇街实现水价下降,降幅最高的由5元/吨调低至2.7元/吨,下调幅度46%。二是实施“一户一表”改造。由区财政投入资金,对2.4万户场镇用户按450元/户标准进行补助,开展“一户一表”改造,改变过去多家多户共用一个水表的情况,实现水费收缴规范化、精准化,有效降低了镇街水厂运维成本和供水水损率。
二、存在问题
目前,考虑我区实际,全面推行“一户一表”制还有一定距离,总表制依然是过渡阶段较为行之有效的管理机制。一是由于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实施具有阶段性与区域性,供水管网及“一户一表”改造尚未全面完成。全区28个镇街266个行政村中,有96个村通过城区供水管网延伸供水,140个村由乡镇集中供水工程供水,30个村由村级供水站供水。二是农村供水管网漏损率高的客观事实仍然存在。目前供水单位对村总表按照计量值85%收取水费,若由水务企业直接对具备“一户一表”条件的村民收取水费,由于延伸到村民家中的支管网管长、设施完备率、漏损率不一,将难以公平公正地对每一户农村居民实现水价补偿,由此产生的水费将可能高于现今“总表制”下的计费。三是不利于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实施。我区实行整镇整村成片推进农村供水工程改造的建设模式,“总表制”更适合现阶段村集体依照实际进行农村供水工程收支调配,实现“补偿成本,公平负担”,让更多村民“先享受,后规范”。若此时取消“总表制”,或将因水费问题降低村民安装自来水的意愿,延迟满足广大农民群众对“吃好水”的迫切需要。
三、办理情况
(一)持续加强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坚持城乡供水一体化发展,实施铜梁区规模化供水工程,彻底改造大庙、围龙等15个镇街农村老旧供水管网,降低管网漏损率,新改建农村供水管网2000余公里,后期我局将继续争取国家农村饮水安全项目专项资金和相关配套资金,加强与财政、乡村振兴部门的沟通,及时提出具体的水源工程和农村工程建设项目需求,做好衔接工作,加快项目建设;同时落实好用电、用地、税收等优惠政策,调动社会资本参与的积极性。
(二)常态开展农村人饮工程维修养护。争取上级资金391万元及区级维修养护资金300万元,实施73处农村供水工程及管网维修养护,及时解决部分管网破损、跑冒滴漏问题,确保供水正常,进一步提升农村用户用水体验。
(三)持续完善农村供水建管体制。出台《重庆市铜梁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办法》,压实相关部门及镇、村、供水企业管理责任,加强对农村供水工程及管网的管护,确保工程效益发挥到最大水平。同时,区财政每年落实460万元资金,实现了我区266个村全覆盖设置管水员497名,逐步规范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
下一步,我区将试点先行,积极探索农村供水专业化管理,健全农村供水水价制定和水费收缴机制,提高供水设施运行保障水平和村民用水满意程度,争取早日全面推广“一户一表、计量收费”,实现农村供水从“总表制”向“计量制”的根本转变。
此复函已经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区长周伟峰审定,由区水利局局长李琼签发。对此答复函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回执寄给区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铜梁区水利局
2024年6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