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水函〔2024〕52号
重庆市铜梁区水利局
关于区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42号建议的
复 函
赵国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设农村自来水管排污闸并安装水表的建议》(第342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函复如下:
一、铜梁区农村饮水工程排污阀及水表安装情况
自2019年起,我区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从设计到施工均按照相关要求设置村级、社级水表,并在每个村级供水管网设置排污阀,方便群众日常抄表、检漏及排污管理,自排污阀、村社水表安装标准实施以来,群众的日常用水管理变得更顺畅、用水满意度也有所提升。
二、办理情况
(一)坚持顶层设计,考虑实际需要。在工程设计之初就给设计单位告知要按照相关要求,规范设置排污阀位置并安装水表,方便计量,同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检查排污阀设置情况,对于设计、安装不合理的坚决督促整改。
(二)政府兜底、企业让利。由于我区农村实行“总表制”以及暂未全面普及“一户一表”,加之农村供水管网管线长、受损不易察觉、村民维护意识不足等现实因素,的确存在部分地区分摊水费偏高的问题。因此,区财政每年均投入大量资金专项用于农村供水管网建设和“一户一表”改造,同时区龙源乡镇供水公司按照总表水量的85%,收取水费,承担了管网漏损及维修排污水量的15%,切实为群众减负,进一步增提高群众的用水满意度。
(三)持续完善农村供水建管体制。出台《重庆市铜梁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压实相关部门及镇、村、供水企业管理责任,区财政每年落实460万元资金,实现了266个村全覆盖设置管水员497名,逐步实现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规范化,进一步提高农村供水工程及管网的管护,确保工程效益发挥到最大水平。
此复函已经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区长周伟峰审定,由区水利局局长李琼签发。对此答复函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回执寄给区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铜梁区水利局
2024年6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