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水函〔2024〕63号
重庆市铜梁区水利局
关于铜梁区政协第十一届第四次会议
第133号提案的复函
尹远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联合开展跨界水体环境综合治理的建议》(第133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函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区已建立联席会议、联合巡河、交流学习等跨界水体联动治理机制,但跨界河流一体化保护格局还未完全形成,面临监督难、执法难、治理难、管护难的困境。为进一步强化跨界河流生态环境共保联治,全面提升水生态环境质量,我区联动实施“一河一策”,完善跨界合作机制,加大联合执法力度,有力提升跨界水体环境综合治理效能。
二、建议办理
(一)联动实施“一河一策”。区级有关部门和镇街配合市级牵头单位完成涪江、琼江、小安溪3条市级河流“一河一策”编制工作,区级河流牵头单位统筹编制16条区级河流“一河一策”,将10项跨界任务纳入2024年“一河一策”任务措施清单推进实施,分解落实共管河段及入河口管理、清漂保洁、涉水违法行为整治等工作职责,联动实施“一河一策”任务清单,打破跨区域河流管理困境,形成管河治河合力。
(二)完善跨界合作机制。一是建立定期联席会议机制,联合潼南区、遂宁市、资阳市签订《河长制领域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按照遂宁市、资阳市、潼南区、铜梁区顺序,轮流组织召开琼江流域河长制联防联控年度联席会,协调推进河长制合作事项,2024年召开联席会议1次。会同合川、潼南、大足签订《水域跨区域联合执法框架协议》,合作方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商讨跨界重大水事违法事件。二是建立联合巡河和交叉巡河机制,铜梁区、潼南区、遂宁市、资阳市四地每年开展一次联合巡河,由两方及以上河长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镇街统一集中巡河,并互通巡查情况,2024年开展联合巡河1次,处置问题1个。三是建立联合管护机制,签订《琼江共管段水面漂浮物打捞协议》《涪江铜梁合川共管水域水面漂浮物打捞工作责任区划分协议》,对河库共管水域以“横截划段”模式管理水面漂浮物,2024年打捞漂浮物垃圾825余吨。四是建立联合应急机制,区生态环境局与永川区、合川区、大足区、潼南区分别签订了《关于建立跨界流域应急联动机制的协定》,建立交叉核查、上下游联动预警、联合处置、信息共享、定期会晤与热线联系等合作机制,共同提高应急队伍综合应急处置能力,维护区域水环境质量,2023年共开展联合执法27次,处理跨界环境问题6个。为进一步检验涪江流域“一河一策一图”环境应急方案的可操作性,提升涪江流域上下游突发环境事件联合应对能力和环境应急管理水平,2023年3月市生态环境局与铜梁区、合川区、潼南区政府在我区高楼镇涪江码头开展了涪江流域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应急联合演练,优化了我区与合川、潼南在协同作战中的联动机制。五是强化联合治理,贯彻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六江”生态廊道建设规划(2022—2035年)》,实施涪江、琼江生态廊道建设,整治湿地1万平方米、恢复植被10.5万平方米。
(三)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一是完善联合执法机制,联合合川、潼南、大足签订《水域跨区域联合执法框架协议》,建立重大水事违法行为联合执法机制,由有管辖权一方牵头组织联合执法行动,共同对交界处开展现场检查、调查取证,互通信息等。会同合川、潼南、大足、永川签订联合执法机制,深化两地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打击跨界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印发《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与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了我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与生态环境监测协同联动。联合合川、潼南、大足、永川共同查处跨界区域涉水、危险废物的环境问题61次,处理环境问题98个。二是深化行刑“两法衔接”,联合印发了《“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实施办法(试行)》《重庆市铜梁区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长效工作机制,依法严厉惩治环境犯罪行为,2024年发出检察建议1件。聚焦水、大气、固危废、自动监测、三方造假等重点领域,公检环3部门联合实施“两打”专项行动,移交涉嫌环境违法犯罪案件5件,移交法院强制执行21件。三是制定检查计划、严格执法监管,按年度制定重庆市铜梁区水污染防治专项执法现场检查计划,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名单,采取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区涉水企业开展水污染防治执法检查,共查处水污染环境违法行为17件,涪江、琼江、小安溪均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城市集中式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未发生一起水环境污染事件,全区水环境质量持续稳定。
此复函已经区水利局局长李琼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区政协提案委,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铜梁区水利局
2024年7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人:刘梦洁,联系电话:15086895561,邮政编码:4025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