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邀请书
重庆澳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市铜梁区水利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淮远河河长制科普长廊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包号及名称 |
最高限价(万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竞争性磋商保证金 (万元)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80.649477 |
1 |
1.5 |
建筑业 |
二、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资金,预算金额为80.649477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服务承接单位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带二维码标识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项目经理具备相应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一)供应商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购买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三)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日历天。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限:
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31日。
2.报名方式:
2.1.1现场报名及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在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内(工作时间:工作日内每天上午9:00-12:00时,下午14:00-17:00时),供应商到重庆市铜梁区迎宾路288号-2(重庆澳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递交《介绍信》(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并以现金方式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包。
(五)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
(六)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市铜梁区水利局3楼会议室(地址:重庆市铜梁区巴川街道白龙大道151号)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日北京时间14:30
(八)磋商开始时间:2024年11月1日北京时间14:30
(一)投标保证金递交
1.供应商应足额交纳磋商保证金,由供应商将磋商保证金汇至以下账户,磋商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户 名:重庆澳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铜梁中兴路支行
账 号:50050119370000000983
供应商在填写进账单或电汇凭证时,原则上应注明项目名称(有分包注明包号)。
2.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二)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代理机构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代理机构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其他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网(www.cqstl.gov.cn)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否则按无效处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七、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市铜梁区水利局
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15086895561
地 址:重庆市铜梁区巴川街道白龙大道151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澳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老师
电 话:19123314049
地 址:重庆市铜梁区迎宾路288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