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区水利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法制办、市水利局政策法规处的指导和帮助下,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凝心聚力,狠抓落实,扎实推进水利法治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牢固树立“依法行政就是水利工作生命线”的工作理念,组建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水利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落实工作专班,具体负责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局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抓细抓实依法行政工作,多次组织召开水利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研究制定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将全年依法行政工作项目化、清单化有序推进。各科室分工协作、密切配合,保证依法行政工作全覆盖,营造了人人参与、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和工作格局。
(二)坚决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坚持局党组中心组定期学法,今年以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通过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开展学法活动,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做到“四个扎实”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法治思维,坚决彻底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第一次、第二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等,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放管服”改革等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要求。组织开展了法治理论学习,参加全区法治理论考试,合格率达100%,同时,利用支部学习和职工大会的时机,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指示精神,深刻认识法治政府建设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战略地位,自觉增强建设法治政府的责任感、紧迫感。
(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2020年认真办理区人大代表建议16件、区政协提案3件、人大常委会2020年主任接待日活动部分区人大代表所提意见交办件9件,反馈满意率100%。认真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在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发布本机关机构职能和机构设置、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履职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政府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制度引领,积极构建依法行政的制度体系
(一)完善行政决策制度。修订完善《中共重庆市铜梁区水利局党组议事规则》,进一步加强和健全局党组的集体领导制度和民主集中制,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水平。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重要事项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
(二)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1名为局领导班子依法决策提供法律支撑,重要文件、合同、信息公开等,由法律顾问进行法律审核把关。
(三)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研究制定了各项政务合法性审查机制,责任到科室,对政府工程招投标规范、涉法信访受理责任落到科室,具体到人,确保科学处置涉法事务,依法开展行政工作。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年内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及时送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并落实向区司法局备案和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策解读等相关要求。
三、规范执法,进一步增强依法执法能力
(一)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经区委编委批复,原区水务综合执法大队更名为重庆市铜梁区水利行政执法支队,明确以重庆市铜梁区水利局的名义,统一行使水利领域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落实参公编制14人。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到期换发行政执法证件6个。强化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提升,开展集中开展执法培训1次。
(二)规范执法程序。深化开展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统一规范执法文书,认真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
(三)建立健全执法值班制度。将执法人员合理编为8个执法小组,每天保持一组执法人员在岗在位,特别在节假日期间,同时配备专用执法车1辆,确保在第一时间能够迅速出动,快速到达,增加打击效率。
(四)加强重点执法。今年来,巡查河道采砂40余次,查处非法采砂行为2起,会同合川执法队开展联合执法2次,涪江非法采砂情况得到有效遏制;巡查取水许可3次,取缔非法地下取水井3口;开展城区洗车场非法开采地下水专项行动1次,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并依法拆除非法开采地下取水设施19家;巡查涉河建设工程3次,立案查处1起;巡查检查水土保持落实情况4次,立案查处1起。全年下发执法整改(限期)通知书14份,查处水事违法案件14件,共处罚金23万余元。
四、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
(一)规范审批行为。全面落实“三集中三到位”要求,做到了审批服务职能、人员、事项集中到位,办理事项进驻大厅到位、窗口审批服务授权到位、电子监察监管到位,将办理类审批事项38件全部纳入市民服务和营商环境促进中心,印制所有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单行本发放给办事群众,配置完善“好差评”、“电子证照”,进一步规范了审批服务,实现了“一网办理”,“一窗受理”。全年办理行政许可事项38件、公共服务事项18件。
(二)压缩审批时限。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分析压缩审批时限,制定即办件6件,许可事项即办件比例达到31.6%。同时,积极推广承诺制审批工作,将取水许可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部分实施)两项审批事项纳入承诺制信任审批要件后补式信任审批,办理时限由原来的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缩短为3个工作日。审批事项办理时限总体压缩73.7%。
(三)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依法依规加强审批事项的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力度和深度,制定健全制度体系,对在建项目进行每周每月安全和质量检查。定期开展行政审批事项行政检查,对未及时申报审批的项目发放督办通知,对已办理的事项及时检查落实情况。
五、强化宣传,大力营造全社会守法护法浓厚氛围
(一)利用重要节点开展普法宣传。克服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将水利宣传融入疫情防控工作中去。利用世界环境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重要时机在4个社区、6个点位开展水事法律法规宣传,面向社区居民、部分工厂单位等发放宣传读本6000余册。开展全区水利系统干部职工《重庆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网络知识竞赛1次,积极参与水利部、市水利局组织的水法律法规网知识问答、水主题歌曲征集、“青年之声·节水中国”大型原创公益视频征集等。
(二)做好常态化普法宣传教育。组织机关工作人员、社区干部和社区居民广泛参与普法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横幅、设立宣传展牌、散发水利特刊、家庭节水知识手册等方式,向社区居民介绍节水知识、解答小区居民关于“一户一表”建设问题、宣传建设节水型社会的重要意义。通过与群众“面对面”的互动宣传,进一步加深了群众对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对经济社会发展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作用的认识,持续提升全社会的水忧患意识和水法治观念,大力营造知水法、懂水法、用水法的浓厚氛围。
五、存在的问题及下步的打算
今年以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放管服”改革还有待进一步深化落实、水行政制度体系建设还有待完善、水行政执法监督还需加强、干部职工按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的能力还需提升等短板和问题。
2021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市、区和全面依法治水管水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发〔2015〕36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厅字〔2019〕28号),为我区水利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