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医保函〔2024〕15号
重庆市铜梁区医疗保障局
关于区十一届政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24号
提案建议的复函
阳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全区医疗卫生医保工作支持的建议》(提案第224号)已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力度问题
2012我市医保实施市级统筹政策以来,不断加大和完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力度。从2014年我市开始实施总额预付以来,现已实施了单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精神病按床日付费、日间手术结算、术前门诊检查纳入医保结算等多种医保支付方式。2019年,国家医保局下发《关于印发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国家试点城市名单的通知》(医保发〔2019〕34号),重庆纳入DRG付费试点城市名单。2021年至2023年我市已有11个区县21家定点医疗机构实行了DRG付费。2024年5月我局按照重庆市医保局工作部署,制定了我区DRG实施方案,全面启动我区DRG实施工作。于2024年6月6日联合区卫健委召开我区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DRG付费改革工作会和政策培训会。根据实施方案时间安排推进表要求,2024年10月1日,铜梁区人民医院和区中医院纳入DRG付费; 2024年12月1日区妇幼保健院、渝大医院、天恩医院、荣德医院、玉媛医院、康泽耳鼻喉专科医院、爱尔眼科医院7家医院纳入DRG付费; 2025年底区内29家一级定点医疗机构 (27家公立医院、2家民营医院)纳入DRG付费,达到DRG实际付费病种覆盖率90%以上,DRG基金支出占辖区内住院医保基金70%以上任务目标,实现DRG付费全覆盖。
二、关于加大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力度问题
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的职能在市医保局,区县医保部门作为政策的执行部门,除督促医疗机构执行相关价格政策外,同时也就我区医疗机构提出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力度需加强,以及原有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过低,不能体现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务价值问题给市局提出建议。根据市局回复意见,今年下半年我市将会进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调整,同时会对医疗机构开展相关培训。
此复函已经局党组审定,陈炳模书记签发。感谢您的建议!对此答复函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回执寄给区政协提案文史委员会,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 系 人:赵世平
联系电话:45695911
邮政编码:402560
重庆市铜梁区医疗保障局
2024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