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虎峰镇人民政府
虎峰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虎府〔2021〕27号
相关村(社区),相关单位:
为全面推进我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根据《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重庆市深化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铜梁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铜府办发〔2019〕23号)以及《虎峰镇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虎府〔2020〕28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前期所开展的工作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决策部署,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以推行生活垃圾分类为突破口,紧扣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四大环节,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加强科学管理、形成长效机制、推动习惯养成,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提升我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水平,为2022年全镇全面实施垃圾分类工作做好引领示范作用。
(二)基本原则
1.政府推动,全民参与。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强化公共机构和企业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居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2.坚持源头减量,分级分类。注重源头管控,减少过度包装,倡导资源循环利用,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发挥村民(居民)、市场两个主体作用,普遍开展城镇生活垃圾分类。
(三)主要目标
通过实施生活垃圾源头减量专项行动、回收利用专项行动、制度创新专项行动,到2022年底,全镇生活垃圾总量实现零增长,基本建立匹配完善的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全镇垃圾分类覆盖率达80%以上,基本建立健全生活垃圾相关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有效形成综合治理、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二、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区域
2021年底前,先行在以下重点区域范围内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分类:
1.垃圾分类示范村:翰林村(2020年)、久远村、回龙村、轮桥村、进仕村、石岭村、天锡村、纯古村、青符村。
2.垃圾分类示范社区:新生社区、华西社区、建新社区、温泉社区。
3.垃圾分类示范小区:锦绣家园、金都华庭。
4.公共机构:党政机关、各学校、卫生院、银行、超市、各区级延伸部门等单位。
三、生活垃圾分类配套体系建设
(一)建立与分类品种相配套的收运体
完善垃圾分类相关标志,配备标志清晰的分类收集容器。优化设置相应的垃圾箱(桶),以适应和满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求。
(二)完善与垃圾分类相衔接的终端处理设施
各示范村要建设垃圾分类(四分类)示范亭,合理优化设置垃圾箱(桶),要在方便清运的基础上推动区域全覆盖。金都华庭、锦绣家园小区参照示范村执行,由物业推动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小区环卫工人要做好分类投放、分类清运工作,同时对混投垃圾的居民进行劝导。建议小区设置干(其它)湿(厨余)桶,并运用监控系统,规范居民的投放行为。
四、实施办法及职责分工
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推进垃圾分类。各村(社区)按照200-300人(在家常住人口)或3-5个社(组)的标准合理配备一名垃圾分类宣传巡捡员(可以由村社干部兼任,设3-5名),做好分类投放、分类收集等前端工作。同时监管村保洁员和三轮车收运员工作开展情况。
(一)垃圾分类宣传巡检员职责
1.村干部、垃圾分类宣传巡捡员、保洁员要逐户上门宣传劝导,发放、解读垃圾分类投放指南,让所有居民在分清和认识厨余、可回收物、有害、其他垃圾的前提下,还要了解企业、作坊产生工业化工,农业生产产生农业废弃物以及建筑装修、医疗、化工等不属于农村生活垃圾收运范围的垃圾,并畅通举报通道(保留上门宣传的照片)。
2.垃圾分类宣传巡检员在上门宣传时,动员居民将家里所有废弃的旧衣服、棉絮、鞋类进行彻底清理统计,以保证清运能满足一次清运量的要求,为日后垃圾分类工作减轻工作量。同时将居民家中的有害垃圾(废旧电池、过期药品等)带出投放到村垃圾分类示范亭投放。
3.各垃圾分类宣传分检员在辖区内合理设置1-2个酵粪池(蓄粪池),将易腐垃圾(湿垃圾),即厨余垃圾,包括居民家庭日常生活过程中产生的菜帮、菜叶、瓜果皮壳、剩菜剩饭、废弃食物等易腐性垃圾,倒入酵粪池发酵积肥,用于农业生产、集体经济、花草施肥。
4.各垃圾分类宣传分检员在辖区内合理设置1-2个可回收物堆放点,将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玻璃、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可回收物副本堆放,每10天通知回收员进行回收,同时运用“积分制”对垃圾分类工作做的好的村民进行奖励(旧衣服、棉絮、鞋类、床垫单独堆放,由专人回收)。
5.定时定点投放:各垃圾分类宣传巡检员要合理设置辖区内居民投放其他垃圾的时间和投放箱(桶)。每天上午对辖区内垃圾箱(桶)进行巡检,将混投的垃圾分类出来,同时要搞清混投的来源,并再次上门宣传垃圾分类投放知识,确保正确投放。
(二)三轮车垃圾收运员职责
负责将责任片区的生活垃圾清运至垃圾钩臂箱或垃圾压缩中转内(政府界定的主干道每天一次、其余的隔天一次)。
(三)村保洁员职责
对责任区主要道路、公共场所、河岸边坡的日常清扫保洁,确保路面无垃圾、无积水、无乱堆乱放、无白色污染。
(四)村干部职责
各村支部书记作为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明确一名干部具体负责垃圾分类工作的推进落实。
五、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镇生态治理中心要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逐步将垃圾分类实施情况列为考核指标,因地制宜探索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模式;要加强对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工作考核,对不按要求进行分类的依法予以处罚。
各村(社区)、相关单位作为实施主体,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负责垃圾分类设施的安置及维修维护,组建生活垃圾分类巡捡员、指导员队伍,开展垃圾收运转运、日常宣传、信息收集等镇街辖区内垃圾分类示范工作。
(二)强化经费保障
镇财政办负责统一采购垃圾分类设施并发放示范运行经费;村垃圾巡捡员按每月300元标准予以补助,由镇财政承担;社区垃圾巡捡员可参照上述标准执行,经费由各社区自行解决。
(三)加强监督检查
镇生态治理中心不定期进行巡查,重点检查环境卫生,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清运、垃圾入桶、入箱,有无裸露垃圾,河道及两边是否干净,垃圾分类宣传巡检员、三轮车转运员、保洁员到岗到位等情况。
(四)动员社会参与
树立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环保理念,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引导公众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强化国民教育,着力提高全体学生的垃圾分类和资源环境意识。建立垃圾分类督导员及志愿者队伍,引导公众分类投放。
附件:虎峰镇垃圾分类投放指南
重庆市铜梁区虎峰镇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