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六届二次全会和区委十六届四次全会各项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城市管理局的精心指导下,我局紧紧围绕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大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考评,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执法水平,促进依法行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现将2023年度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积极组织局党组、局行政办公会等学法形式,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城市管理领域的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的学习。在局党组会议、局行政办公会议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讲话精神、法治重要文章,有关法律法规共计6次,积极组织干部参加2023年法治理论考试,干部参考率100%,合格率100%。
2.深化教育宣传,提升懂法守法意识。一是开展“三月法治宣传月”主题普法活动,结合“3•19”城管宣传日活动,组织宣传《重庆市垃圾分类管理条例》《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等城市管理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1000余次。二是组织开展“城管进社区”。按照“片区+网格”分级管理模式,将40名执法干部及300余名城管网格员下沉至网格,成立“城管宣传服务队”,实现执法力量下沉社区,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三是组织开展“送法到基层”以深化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为契机,在各镇街“赶集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面向镇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培训,覆盖10余个镇街,发放宣传资料4万余份,面向镇街临街门店宣传400余家。四是数字赋能“精准普法”,整合城市管理行业23万个执法监管对象数据,第一时间向特定群体推送预警信息,推送预警信息79万余条,提高了普法针对性与实效性。五是推行“首违学法免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坚持宽严相济、法理相融,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等方式,对违法情节轻微、立即整改、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首次违法行为人,通过微信公众号线上学习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考试合格后可免予处罚,全区累计参加城市管理执法普法学习教育达16万余人次,答题免罚近4万余人次。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3.加强行政审批工作,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缩减审批,缩短流程。大力推行“一件事一次办”,目前,在区级统筹内我局内部有两个“一件事一次办”套餐主题服务:“我要办理城市道路开口相关手续”和“临时占道设置店招备案”。“一件事一次办”套餐服务包含了多个联办事项,涉及工程建设方面审批时限从单个事项的20个工作日直接压缩到了5个工作日办结,把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审批压缩到了3个工作日,并且不再单独办理占道申请,仅通过办理店招备案同时办结了两个申请事项。二是减少程序,方便审批。提供“一站式”服务,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在办理外墙装修、城市道路占道和挖掘等工作中,审批时“一窗受理”、“一次告知”。为困难群众、特殊对象开辟了“VIP服务通道”。如公益活动或民生事项引起的临时占道、临时户外广告等群众急办件,经核实后采取简化审批流程、减免行政规费、工作程序反转等措施。三是规定时限,限时办结。在区行政服务中心建立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将涉及我局的19项行政许可依据、权限、审批时限、流程、行政收费标准、咨询、举报电话等21个要素进行公开公示,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服务窗口人员做到一次性告知率100%,窗口办事程序公示度100%,服务态度投诉率为0,空岗率为0,杜绝“门难进、话难听、脸难看”现象。四是建立行政权力清单。按相关要求有序开展权力梳理和履职分析工作,清理确定行政权力共166项,通过梳理政府权力清单,对我局的职能职责进一步明晰,有利于更好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解决长期存在的多头管理、交叉执法等弊端,按照职权科学合理地确定职责、设置机构和配备人员。
(三)健全决策制度机制,提升行政决策水平。
4.提升依法决策能力。一是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职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负责审定法律文书、行政诉讼等工作,为行政决策工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坚决防止和纠正违反宪法、法律和法规的行政决策。落实公职律师制度,聘请1名干部为公职律师,鼓励、支持公职律师参与为重大决策和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办理行政复议、普法工作等重要工作,推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助力重大行政决策作用充分发挥。二是完善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对监管对象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以监管对象为基础的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和涵盖业务科室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印发了随机抽查工作实施细则,编制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及时解决存在问题。三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办事大厅公示栏、服务窗口等平台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基本信息、结果信息。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严格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明确审核机构、审查人员、审核内容、审核责任,局主要负责人为推动落实本单位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负责,制定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规定》。
(四)聚焦重点领域,着力发挥法治服务保障作用。
5.突出重点领域,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一是规范国旗管理。加强国旗升挂、使用、收回监管,做好对国旗悬挂和使用的日常监管巡查,2023年以来出动864人次,巡查420余次,协助整改30起。二是违法建设治理。坚持“控新增、减存量”原则,持续开展违法建设治理,立案429件,查处违法建筑面积36677平方米,罚(没)款金额640万余元。探索制定了《高新区入园企业简易设施备案管理实施意见(暂行)》,完善了老旧房屋坡屋顶改造备案管理要求。三是打通“生命通道”。联合公安、住建、消防、各街道办事处,开展深化联合执法“雷霆行动”守护生命通道工作,2023年“雷霆行动”开展至今,我区共清理障碍物212处,立案查处车辆403件,劝导教育群众668人,本地主流媒体刊播新闻动态1条,本地政府、部门公众号刊播行动动态6条。四是整治城市秩序乱象。整治户外广告、店招店牌2328块,拆除面积2507平方米,规范整治占道经营行为61342起。整治人行道违停195891起,处理46124起。其中首次违停改正后答题免罚13569起,立即整改7237起,罚款处罚25318起,罚款金额200.19万元。五是打好“蓝天保卫战”。立案查处道路扬尘案件23件,罚款6.43万元;制止露天焚烧69件次,整治露天烧烤2171件次。六是开展生活垃圾监管执法。强化生活垃圾分类监督管理,常态化开展执法检查和宣传劝导,劝导规范违法行为62次,处罚3起,罚款金额3100元。
6.创新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一是创建城市管理智慧执法系统,着力实现“一网通办”。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技术,建成证据云端固定、罚款电子支付、劝诫普法精准为一体的城市管理智慧执法系统,依托物联网、云传输、智能识别技术,实现从立案启动、调查取证、法制审核、处罚决定、送达执行、罚款缴纳“一网通办”,真正实现全流程“非接触式”执法。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全面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邀请市局专家来铜开展城市管理领域执法业务培训,就违法建设、执法文书、智慧执法等多方面进行专业培训指导。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市局组织的各项城管执法骨干业务培训活动。
(五)加强制度约束,持续完善行政权力监督体系。
7.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监督、监察监督、司法监督和社会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政协提案,2023年以来办理28件人大提案,13件政协提案,解决占道经营、公厕建设、停车管理等多方面问题。
8.深化政务公开。建立城市管理领域主动公开全清单、豁免公开负面清单,扎实开展“3•19”城市管理主题服务周活动。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认真办理政务信息,2023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91条。
9.加强政府信用建设。依托党员教育、职工大会,开展法治教育培训,提升干部信用意识。对城市管理领域相关单位违约毁约、拖欠账款等行为开展自查自纠,接受社会监督。
(六)坚持防治结合,依法化解社会矛盾。
10.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扎实开展行政复议“以案促改”专项行动,做好典型案例展示、案件情况通报。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要求。
11.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成立铜梁区城市管理领域行政调解委员会,发挥行政调解在城市管理领域矛盾纠纷、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发挥法律在预防、解决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中的主要作用,鼓励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调解。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2023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饱满的热情、积极的态度完成了各项任务。但仍存在一些不足。
(一)推动党内法规制度执行情况落实不到位。根据《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和市委党内法规执行责任清单(2021年)》(铜委办便笺〔2021〕14号)文件,因我局不是党内法规的牵头执行单位,对党内法规的执行情况这项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未按要求每年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1次以上,未明确党内法规工作机构,未配备党内法规工作力量。
(二)行政执法规范化方面落实有差距。个别一般程序办结的行政处罚案卷存在案卷材料和装卷归档不规范的情形,极少数案卷审批表存在未签署意见,未组织集体讨论的情况。导致出现该问题的原因是负责档案整理的相关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有待提高,对执法程序规范、资料归档等要求了解不够透彻。
(三)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和行政执法保障不到位。未按照《重庆市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要求,举报控告制度、执法检查制度、执法考核制度未建立完善。
(四)宪法宣誓制度落实不到位。未按要求组织新任职干部、新入职干部开展宪法宣誓活动。将实施宪法宣誓制度与进行宪法宣传教育混为一谈,没有及时组织宪法宣誓,也没有具体的操作办法和工作细则。
三、2024年主要工作思路及打算
(一)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公开制度,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二是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三是以“八五”普法规划为抓手,贯彻六项重点内容,落实实时普法、公益普法、精准普法新要求。
(二)进一步抓好执法队伍建设。
一是开展巩固深化“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使队伍建设标准化、执法行为规范化、为民服务精准化。二是持续有计划有重点地对执法人员进行综合法律常识、专业法律知识轮训,不断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提高业务能力。三是加强对协管队员的网格化管理,定人定岗,充分调动队员工作的积极性。
(三)推进深化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推动执法力量下沉,建立为镇(街道)提供业务指导、技术支撑、常态化实战化培训镇(街道)执法人员工作机制,拟开展业务指导培训2次。
(四)进一步加强智慧城管建设。
持续探索拓展智慧勤务管理系统功能,改进执法手段和方法,节约执法资源,进一步提高执法效率和质量,纵深推进无接触式执法,积极探索有助于提高执法工作效能的高科技智能产品,促进“大城智管”。
(五)打响“遂潼铜”三地城管执法合作品牌。
深化“遂潼铜”三地毗邻地区一体化执法多方合作机制,形成可复制成功经验供各地区参考,持续推动川渝两地城管执法处置能力和水平一体化发展走向深入。
(六)狠抓市容环境秩序管理。
持续强化城管执法网格管理和执法巡查,针对国旗升挂、违法建设、市政设施、园林绿化、道路扬尘等领域违法行为,常态化开展监管执法工作,营造整洁、文明、良好有序的市容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