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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2244506312644/2024-00110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行政处罚
  • 铜梁区城管局
  • 有效
  • 2024-12-13
  • 2024-12-13

重庆市铜梁区城市管理执法行政处罚决定公示-渝铜梁城罚决字〔2024〕40号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区城市管理局)网站
行政处罚公示信息
行政相对人名称 重庆继丰特物流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自然人 证件类型 /
证件号码 /
法人和其他组织 法定代表人 胡真华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151MAAC28F559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注册号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渝铜梁城罚决字〔2024〕40号
违法行为类型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一款
违法事实 2024年11月14日22时30分,重庆市铜梁区城市管理局执法人员在重庆市铜梁区南城街道镜湖路和龙腾大道交界口巡查时发现,当事人重庆继丰特物流有限公司在重庆市铜梁区南城街道镜湖路和龙腾大道交界口实施了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行为。
处罚类别 警告、罚款
处罚依据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
处罚内容 罚款6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 0.6
处罚决定日期 2024/12/9
处罚有效期 2025/12/8
处罚机关 重庆市铜梁区城市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002244506312644
数据来源单位 重庆市铜梁区城市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002244506312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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