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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12-25
  • 2024-12-25

重庆市铜梁区城市管理局关于《重庆市铜梁区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重庆市铜梁区城市管理局

关于《重庆市铜梁区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一、制定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重要指示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认识和尊重城市发展客观规律,围绕“高质量发展先行区、高品质生活示范区”一大目标,紧扣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桥头堡”定位,以满足人民对城市高质量绿色空间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努力建设活力龙乡、美好铜梁。我局结合铜梁实际情况,在充分协调相关规划的同时,深入挖掘铜梁区的城市资源本底及绿色空间特色,特编制《重庆市铜梁区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征求意见稿)》。

二、制定的主要依据

根据《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五届〕第133号),“第十条 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城市绿化规划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当将涉及规划用地及空间布局的内容交规划自然资源部门综合平衡。区县(自治县)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由区县(自治县)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在征求市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意见后,报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经批准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应当严格执行;确需变更的,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变更后的绿地总量不得减少,系统性不得破坏,功能性不得降低。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城市园林绿化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文件制定过程

(一)牵头起草单位:重庆市铜梁区城市管理局

(二)起草过程中,征求了市城市管理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交通运输委、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文化旅游委、区林业局、高新区管委会、巴川街道办事处、东城街道办事处、南城街道办事处、蒲吕街道办事处、绅鹏公司、玄天湖文旅公司、龙廷公司等单位意见,对相关意见进行采纳。现将文稿向全社会予以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四、文件主要内容

(一)总体框架

《规划》共编制八章,包括规划总则、全域绿地系统规划、城区绿地系统规划、绿地系统专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近期建设规划、规划实施措施、附则。

(二)主要目

建全区城乡一体化绿色空间格局,满足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要求,充分发挥城市绿色空间的生态、景观、游憩和服务功能,改善人居环境,树立城市景观形象,带动城市新区高质量发展,依托地域文化,加大城市绿化提档升级力 度,完善城区生态公共服务功能,打造城市人文与绿地景观 交融、活力开放、山水特色、宜业宜居的美丽铜梁。

(三)规划指标

到规划期末,城区城市园林绿化不应低于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规划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低于15.49平方米/人,建成区绿地率41.54%以上,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3.0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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