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城管函﹝2025﹞460号
重庆市铜梁区城市管理局
关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
第18070045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熊彧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治理食品游摊问题的建议》(第18070045号)收悉。经与区市场监管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函复如下:
接到您的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始终坚持“保障食品安全、维护市容秩序”的工作目标,联合市场监管局,采取“部门联动、分工协作、综合治理”模式,重点针对食品游摊的卫生安全、占道经营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不断完善巡查机制,强化执法力度,持续提升食品安全和市容管理水平。
一、广泛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区城市管理局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重点引导各类食品摊贩在划定区域内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严格落实《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相关要求。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等节点,深入商圈、摊区和重点路段开展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等方式,提升群众食品安全意识与摊贩规范经营意识,增强公众法治观念和维权能力,为构建安全、有序、和谐的城市治理环境奠定坚实基础。
二、明确标准要求,规范有序经营
区城市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协同推进监管工作,切实规范食品摊贩经营行为,保障食品安全和城市市容秩序。区城市管理局聚焦市容秩序与摊位规范管理,明确食品游摊经营要求,制定摊贩食品安全操作标准,要求配备防尘防蝇设施、封闭存储食材。结合城市规划,在居民区、学校周边等重点区域设置16个临时便民摊区,划定摊贩经营时间与范围,有效引导摊贩有序经营,避免随意摆摊影响环境。区市场监管局严格按照《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开展监管工作,对划定区域内的流动食品摊贩实行备案管理,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区域内亮卡经营。对未在划定区域经营的摊贩,建立监管台账,实施动态监管,并将非法占道经营的食品摊贩信息及时函告城市管理部门,同时积极开展劝导,鼓励摊贩进入规范摊区经营。
三、加强巡查监管,确保食品安全
区城市管理局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密切配合,协同发力,建立联合监管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区城市管理局聚焦市容秩序管理,重点对校园周边、步行街、夜市等摊贩密集区域,采取“定期巡查+专项整治”方式,严查无证经营、占道经营等行为,依法予以规范整治。同时畅通举报热线,鼓励群众监督举报,推动形成社会共治格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侧重食品安全监管,强化日常巡查频次,发挥镇街食品安全协管员“前哨”作用,重点检查摊贩是否在划定区域和时段内规范经营,并将违规摊贩纳入动态监管台账。同步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督促摊贩完善设施设备、规范原料采购、落实健康管理,依法查处无备案、无公示、销售不合格食品等违法行为。
下一步,区城市管理局将常态化坚持游动摊贩食品安全管控,加强同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同联动和信息互通,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希望您能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对城市管理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此答复函已经蒋伟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功能模块”进行评价。
重庆市铜梁区城市管理局
2025年7月8日
联 系 人:雷良刚
联系电话:18166571520
邮政编码:402560
(此件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