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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铜梁区城市管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0-01-16 来源:区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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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及区政府相关要求,现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重庆市铜梁区城市管理局2019年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6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认真对政府产生的信息进行收集,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及时发布日常工作动态和工作文件,改进工作作风,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2019年度,区城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14条,其中,在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及时公开信息148条,具体为:财政类信息76、行政执法类信息4条、互动交流类信息65条、机构类信息2条、工作动态类信息1条重庆市铜梁区城市管理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发文435条,点击量43914次,转载675次;信息公示栏公开信息32条。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政府信息管理。一是组织领导。健全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明确办公室具体承担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指定专人具体负责。二是制度保障。按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标准和要求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制定《区城市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做到信息公开程序严谨、流程制式、内容完整、及时有效,从源头上进行有效规范。

)平台建设。优化重庆市铜梁区城市管理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委托专业机构负责日常系统维护和信息更新。微信公众平台设置机构设置、市政动态、政策法规、行政审批、便民服务、在线客服六大版块,为市民群众提供办事咨询、建言献策、信息咨询等服务。市民可通过行政审批版块,查询行政审批办理事宜;通过便民服务版块,进行公厕查询、停车场查询、洗车场查询、公园广场查询;通过在线客服版块,向指挥中心反映和咨询问题。同时,平台每周三和周五更新区城管局日常及马路办公的工作动态。

监督保障。2019年,我局各类信息严格按照信息审核制度办理,未经审核把关的信息不得上报、上网发布,审核严格执行“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做到“凡发必审”;制定公开信息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保密管理人员,每条公开信息均按照科所队提交、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定后由专人在平台发布,做到了“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全年未发生涉密信息违规公开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

0

21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5

0

115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65

0

22391

行政强制

3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2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8个

20587.12204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局在推进行业政府信息公开做了不少工作,但对照中央和委、政府以及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推进力度不够平衡,公开覆盖面还不够宽,公开的内容和途径还不够丰富,许多好的经验和做法也有待进一步在全行业加以总结、推广。

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2020年,我局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精神,严格按照委、政府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开创政府信息公开的新局面。一是在强化宣传培训上下功夫。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构建横向联系、纵向指导的沟通协调机制,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水平。二是继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层次和水平。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流程,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保证政府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地公开,为打造和树立高效务实透明的机关形象夯实基础。凡是涉及权力运用的关键部位、关键环节,以及与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群众关注多、疑问多的热点、难点问题,都要列入为公开内容。三是要突出政府信息的时效性。按照“常务”常年公开,“要务”定期公开,“急务”随时公开原则及时公开信息,并将公开时效纳入考核。四是完善公开制度。不断健全新形势下信息公开的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等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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