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财〔2024〕464号
重庆市铜梁区财政局
关于下达生态保护修复专项2024年第二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
区应急管理局: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生态保护修复专项2024年第二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4〕73号)文件的要求,下达你单位中央基建投资资金预算1600万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按规定用途安排使用,科目列报:功能分类科目列报“节能环保支出(211)”,经济分类科目列报“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309)”,政府分类经济科目列报“机关资本性支出(504)”,并接受财政部重庆监管局等部门的监督。
二、请加强资金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强化资金绩效管理与监督。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严禁挪用挤占中央基建投资资金。按照《中共重庆市铜梁区委办公室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2020〕-9号)要求,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并开展绩效评价。请于2024年9月20日前将《绩效目标表》交区财政局行政经济建设科。
重庆市铜梁区财政局
2024年8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