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1年困难群众救助中央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区民政局: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困难群众救助中央补助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渝财社〔2021〕27号),现下达你单位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601万元,其中: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300万元,年终决算功能科目列报“208190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800万元,年终决算功能科目列报“208190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城市特困人员救助金301万元,年终决算功能科目列报“2082101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农村特困人员救助金200万元,年终决算功能科目列报“2082102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该项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19〕12号)要求,请及时完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和绩效评价,并将绩效目标表交区财政局社会保障科,同时加强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做到资金专款专用,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附件: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困难群众救助中央补助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渝财社〔2021〕27号)
重庆市铜梁区财政局
2021年5月27日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困难群众救助中央补助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渝财社〔2021〕27号.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