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部门 | 主管部门对口业务科室 | 咨询、举报电话 | 项目资金名称 | 补贴对象 |
区民政局 | 社会救助科 | 023-45692010 | 困难群众救助补助-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 | 城乡低保对象 |
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保障金 | 特困供养人员 | |||
困难群众救助补助-临时救助金(含镇街临时救助金) | A类:特困人员、孤儿; B类: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C类: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我区城乡低保标准2倍(含2倍)的低收入家庭或个人、建档立卡贫困户; D类:其他家庭或个人。 | |||
经济困难高龄失能养老服务补贴资金 | 低保特困对象中高龄、失能老年人 | |||
残疾人两项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 | 一、二级残疾人 | |||
残疾人两项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 | 低保对象中的残疾人 | |||
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补助 | 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 |||
高龄津贴 | 80岁及以上具有 铜梁户籍的老人 | |||
城乡特困人员丧葬费 | 为死亡特困人员办理丧葬事宜的供养服务机构、村(居)民委员会、个人。 | |||
民政管理对象 | 原襄渝铁路建设伤残民兵民工 | |||
关怀补贴 | 我区城乡低保对象中的艾滋病患者(感染者) | |||
孤儿、艾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临时价补 | 孤儿、艾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 |||
低保对象临时价补 | 城乡低保对象 | |||
特困供养人员临时价补 | 特困供养对象 | |||
低保边缘家庭临时价补 | 低保边缘家庭 | |||
基本养老保险事后补助 | 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 | |||
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 | 特困供养人员 | |||
困难群众慰问补助 | 困难群众 | |||
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 | 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
2024年重庆市铜梁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咨询、举报电话(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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