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负责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改革发展。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规范城乡建设管理秩序。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财政性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建设配套费等的征收和管理。监督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财政性资金的使用。负责房地产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规范房地产开发建设市场秩序、房地产交易市场秩序。拟订房屋面积管理、交易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管理。负责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负责建筑企业及从业人员的资质资格管理。贯彻地方建设工程造价定额并监督实施。负责新型建筑材料、建筑机械与设备的应用管理。负责本行业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勘察设计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抗震设防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地下空间的综合开发利用和城市雕塑工作。拟订住房保障、住房改革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监督管理和协调推进。指导全区公有房屋改革和管理。统筹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及其附属设施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政策、规划。负责项目的储备、前期工作和协调推进。协调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区级重点项目建设。负责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负责统筹推进城市提升相关工作。负责监督城市提升相关政策、规范、标准的实施。牵头推进城市提升相关前期工作和项目协调。负责城市管线的综合管理,建立城市管线综合管理协调机制,统筹城市综合管廊建设与管理。牵头协调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负责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政策、标准、规划的实施。负责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管理和城市排水(雨水、污水)管网建设维护管理及城镇污水处理费征收的管理工作。负责城镇排水监测的监督管理。牵头负责城市排水防涝工作。负责城市老旧功能片区和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统筹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监督指导城市既有建筑保留利用、更新改造工作。监督指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负责房屋使用安全、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指导村镇建设。贯彻执行村镇建设政策,负责指导村镇建设管理工作,监督村镇专项建设示范。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负责建设科技推广应用。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负责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管理。贯彻执行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政策,承担绿色建筑评价及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管理。推进建筑节能发展。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全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负责住房和城建档案管理。
(二)单位构成
根据中共重庆市铜梁区委办公室、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铜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铜委办发〔2019〕38号)文件规定,重庆市铜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单位,加挂重庆市铜梁区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2022年12月因区人民防空办公室职能职责调整到发改委,本部门不再加挂重庆市铜梁区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区委编委下达我委行政编制为16名,领导职数1正3副,内设机构设8个(办公室、法规科、基本建设管理科、村镇建设管理科、行政审批科、住房保障科、排水管理科、建设工程消防科),科级领导职数10名。下属事业单位8个(土地房屋征收中心、行政执法支队、建管事务中心、质安事务中心、管线事务中心、公共房屋管理所、物管中心、城建档案馆),2024年根据《中共重庆市铜梁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撤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支队的通知》(铜委编委〔2024〕48号)撤销行政执法支队。部门人员编制98人(其中:行政16人、其他事业82人),实际在编人员89人(行政13人、其他事业76人);聘用保洁、市政设施维护,司机等劳务外包及派遣人员65人;退休人员39人。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5年年初预算数30366.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0366.4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4年增加9627.08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53.88万元,项目支出增加9680.96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5年年初预算数30366.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2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414.0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15.4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预算3270.5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预算19247.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7293.62万元。支出预算较2024年增加9627.08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53.88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9680.96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366.4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366.43万元,比2024年增加9627.08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74.19万元,比2024年减少53.88万元,主要原因是行政人员减少2人,其中1人退休,1人因工作关系调出本单位,事业人员退休4人,导致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减少,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等;项目支出27892.24万元,比2024年增加9680.96万元,主要原因是村庄照明工程、房交会宣传布展及优惠政策补贴、土地房屋资产确权办证经费、城市体检、巴川河生态补水等项目经费增加,主要用于村庄照明、房交会宣传布展及优惠、土地房屋资产确权办证、土地房屋征收费用项目拆迁经费、公廉租房维护等重点工作。
本单位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48.78万元,比2024年减少1.3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与2024年持平;公务接待费4.68万元,比2024年减少1.35万元,主要原因是预计可能减少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1万元,与2024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4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59.26万元,比上年减少7.0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公用经费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754.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4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100.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640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754.5 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14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100.5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40 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7892.24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9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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