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00224009334373M/2024-00564
  • 财政
  • 财政预算、决算
  • 铜梁区财政局
  • 有效
  • 2024-10-29
  • 2024-10-29

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中长期规划、重大决策;统筹推进全区发展农村社会产业、农村公共事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拟订全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指导全区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和休闲农业发展工作;组织实施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工作;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等。

(二)机构设置

纳入本部门2022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铜梁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重庆市铜梁区宅基地管理利用指导中心、重庆市铜梁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重庆市铜梁区农村能源与环境监测站、重庆市铜梁区农业机械化推广技术服务站、重庆市铜梁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重庆市铜梁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等。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37407.84万元,支出总计37407.8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301.41万元,增长24.25%,主要原因是达到支付节点,按要求拨付项目资金,如: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田建设补助资金调剂、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2019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等项目。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37407.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301.41万元,增长24.25%,主要原因是达到支付节点,按要求拨付项目资金,如: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田建设补助资金调剂、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2019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等项目。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407.84万元,占10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37407.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301.41万元,增长24.25%,主要原因是达到支付节点,按要求拨付项目资金,如: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田建设补助资金调剂、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2019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等项目。其中:基本支出3942.16万元,占10.54%;项目支出33465.68万元,占89.46%。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7407.84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301.41万元,增长24.25%。主要原因是达到支付节点,按要求拨付项目资金,如: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田建设补助资金调剂、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2019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等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407.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301.41万元,增长24.25%。主要原因是达到支付节点,按要求拨付项目资金,如: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田建设补助资金调剂、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2019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等项目。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822.94万元,下降20.80%。主要原因是农业项目特殊性,当年下达资金多年使用,滚动结算。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407.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301.41万元,增长24.25%。主要原因是达到支付节点,按要求拨付项目资金,如: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田建设补助资金调剂、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2019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等项目。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822.94万元,下降20.80%。主要原因是农业项目特殊性,当年下达资金多年使用,滚动结算。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1万元,占0.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1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安排招商引资工作经费2.61万元。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84.16万元,占2.1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6.64万元,增长10.83%,主要原因是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及退休人员补助。

(3)卫生健康支出113.63万元,占0.3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5.31万元,下降36.50%,主要原因是缴纳职工医疗保险。 

(4)城乡社区支出6680.94万元,占17.8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680.94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调整农业生产发展专项中央预算内高标项目、农村人居环境资金。

(5)农林水支出29237.88万元,占78.1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693.77万元,下降34.93%,主要原因是农业项目特殊性,上级资金多年使用,当年未完成拨付。

(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83.00万元,占0.4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4.83万元,增长32.45%,主要原因是茧丝绸发展项目

(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25.68万元,占0.6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63.66万元,下降79.28%,主要原因是基本农田有偿调剂费项目处于验收阶段未拨付。

(8)住房保障支出179.93万元,占0.4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24万元,下降2.83%,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支出变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42.1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282.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4.86万元,增长10.98%,主要原因是保险缴纳基数口径调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保障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公用经费659.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2.14万元,增长25.06%,主要原因是离退休相关经费纳入商品服务支出,公用经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7.2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08万元,下降14.97%,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70万元,下降2.88%,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经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本部门2023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本部门2023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2.98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2万元,下降0.51%,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6.85万元,增长18.96%,主要原因是畜牧中心划拨公务车一辆至农委,增加相应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14.2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全国及市内其他区县部门到我单位学习调研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87万元,下降40.87%,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较上年支出数减少8.56万元,下降37.47%,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8辆;国内公务接待103批次1464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7.57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5.3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96.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6.13万元,下降54.55%,主要原因是农民丰收节滚动结算拨款。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26.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2.81万元,增长98.86%,主要原因是强化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训,参加各类上级组织培训,积极提高业务能力。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8.0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差旅会议、电话网络、水电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60.39万元,增长22.56%,主要原因是离退休相关费用纳入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6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18.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76.9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42.0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74.4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5.8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74.4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5.81 %。主要用于采购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水稻喷施叶面阻隔剂降低重金属隔示范片、农药减量和绿色防控—水稻一代螟虫统防统治药物采购、油菜专用肥料种子采购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部门整体和16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64项,涉及资金33465.68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2项,涉及资金13213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1)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2)项目绩效自评表。

    详见各二级预算单位决算公开报告。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详见附件。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我单位对164个项目进行绩效自评,其中164个已完成年度绩效目标,0个未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二)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详见各二级预算单位决算公开报告。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陈鹏,023-45695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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