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铜梁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能职责:坚持以退役军人为中心工作导向,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突出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烈士褒扬、拥军优属、退役军人抚恤优待、转业安置、就业创业等。
重庆市铜梁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要职能职责是:协助做好退役军人行政关系、组织关系和档案移交,配合组织部门做好教育管理;协助将退役军人流动党员纳入党的基层组织,配合组织部门做好教育管理;协助做好退役军人来信来访、接待办理、心理疏导、权益咨询、政策解答,法律服务及涉退役军人舆情的收集、引导等工作;做好军属、烈属、伤病残军人、带病返乡等事务工作;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就业创业咨询,协助开展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承办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招聘会、推介会、就业论坛等;做好退役军人个性化服务工作等。
重庆市铜梁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主要职能职责是:负责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接收、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政策规定落实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的政治和生活待遇;负责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和党的建设工作;组织开展适合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特点的文化体育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指导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站工作及人员的业务培训;负责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机构的土地、用房、车辆、设施设备等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维护。
重庆市铜梁区邱少云烈士纪念馆的主要职能职责是:纪念先烈、教育人民;烈士纪念建筑物建设维护与环境美化;烈士遗物和革命史料陈列;革命烈士纪念活动组织。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铜梁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属铜梁区政府工作部门,设置办公室、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安置科、优抚科4个内设科室,下辖重庆市铜梁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参公)、重庆市铜梁区邱少云烈士纪念馆、重庆市铜梁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3个事业单位。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3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重庆市铜梁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参公)、重庆市铜梁区邱少云烈士纪念馆、重庆市铜梁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3个事业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15624.53万元,支出总计15624.5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5.60万元,增长2.20%,主要原因是2023年退役军人再就业帮扶、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等项目全年收支增加。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15624.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8.15万元,增长2.68%,主要原因是2023年退役军人再就业帮扶、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等项目全年收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624.53万元,占1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15624.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13万元,增长2.72%,主要原因是2023年退役军人再就业帮扶、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等项目全年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757.67万元,占4.85%;项目支出14866.86万元,占95.15%;经营支出0万元,占0.0%。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7.4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往年指标挂账有误,因而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做了会计差错更正,调减了结余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5624.53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35.6万元,增长2.2%。主要原因是2023年退役军人再就业帮扶、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等项目全年收支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624.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8.15万元,增长2.68%。主要原因是2023年退役军人再就业帮扶、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等项目全年收入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283.62万元,下降17.37%。主要原因是2023年调整了年初预算。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624.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13万元,增长2.72%。主要原因是2023年退役军人再就业帮扶、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等项目全年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283.62万元,下降17.37%。主要原因是2023年调整了年初预算。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7.4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往年指标挂账有误,因而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做了会计差错更正,调减了结余资金。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5526.43万元,占99.3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313万元,下降17.59%,主要原因是2023年调整了年初预算。
(2)卫生健康支出60.22万元,占0.3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37万元,增长95.2%,主要原因是2023年年初对于卫生健康支出预算不足。
(3)住房保障支出37.88万元,占0.24%,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57.6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41.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0.68万元,增长8.57%,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增烈士馆、军休中心退休职工死亡抚恤费、补发往年年终绩效奖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115.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61万元,增长5.09%,主要原因是邮电费、福利费等支出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1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91万元,下降40.99%,主要原因是2023年调整年初预算数。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8万元,下降6.26%,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政府过“紧日子”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费用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军休机构用车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万元,下降27.78%,主要原因是减少了不必要公车运行维护费用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万元,下降2.5%,主要原因是响应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规范公车使用范围。
公务接待费0.2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区外其他退役军人事务局等来铜考察学习交流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1万元,下降82.94%,主要原因是2023年调整年初预算数。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9万元,下降39.58%,主要原因是积极响应国家“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控制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创建节约型机关。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31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4.74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1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双拥模范城创建评估检查工作汇报会场服务保障费、退役安置会务清洁费、信访稳定工作会议会场清洁费等费用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8万元,增长168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退役军人双创大赛指导服务费、“退役第一课”培训以及烈士馆讲解员参加全国博物馆讲解员高级讲习班培训等费用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7.4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75万元,增长4.25%,主要原因是2023年邮电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6.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6.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56.1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56.1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 %。主要用于采购退役军人节日慰问品。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部门整体和7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71项,涉及资金14866.86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如有)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1)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1。
(2)项目绩效自评表。
详见各二级预算单位决算公开报告。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2023年我单位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我单位对71个项目进行绩效自评,其中71个已完成年度绩效目标,0个未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23年我单位未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余海林 023-45638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