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铜梁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以下简称区综治中心)是中共重庆市铜梁区委政法委员会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副处级。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和平安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总体部署,健全完善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制,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统筹协调、督导检查和综合考评等事务性工作;统筹协调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部位)动态挂牌整治工作;承担综治巡逻队伍规范化管理和综治巡逻装备建设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区社会治安形势分析研判;承担统筹协调“数字·法治”相关建设的事务性工作;协调配合开展基层平安创建相关工作等。
(二)单位构成
区综治中心内设2个职能科室,主要职能是:(一)综合治理科负责统筹协调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部位)动态挂牌整治工作,协调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巡逻防范、警情处置、秩序维护、纠纷化解等工作,组织开展全区社会治安形势分析研判,负责综治巡逻队伍建设等工作。(二)智治协调科负责健全完善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制,承担统筹协调“数字·法治”相关建设的事务性工作,协调配合开展基层平安创建相关工作等。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5年年初预算数3495.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495.1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本单位2025年开始预算,2024年无年初预算。
(二)支出预算
2025年年初预算数3495.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126.48万元,公共安全支出3336.3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0.5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6.1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5.64万元。本单位2025年开始预算,2024年无年初预算。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95.1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95.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8.7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336.37万元,主要用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治巡逻队伍建设、基层平安创建、“数字·法治”建设等重点工作。本单位2025年开始预算,2024年无年初预算。
本单位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2.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本单位2025年开始预算,2024年无年初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本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2025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336.37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联系人:涂飞,电话:023-456912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