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组织实施全区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生育保险参保、公务员医疗补助、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等参保相关业务事务性工作。
2、承担全区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生育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和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待遇审核、结算及支付等事务性工作。
3、承担全区特病管理、异地就医管理等事务性工作。
4、承担全区城镇职工医保、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医保等各类基金的管理、财务和统计等事务性工作。
5、承担全区医疗保险协议服务机构业务管理、监督检查和考核的事务性工作。
6、承担医药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及医药招标采购、制度规范的事务性工作。
7、承担全区医疗保障业务咨询、宣传、培训和参保对象医疗保障权益告知、查询,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等工作。
8、承担全区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
9、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医保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单位共设7个科室分别为综合信息科、医药服务科、参保事务科、基金管理事务科、待遇审核事务科、稽核事务科、招标采购事务科。
重庆市铜梁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事业编制(参照公务员管理)20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5年年初预算数495.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95.2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4年增加5.59万元,主要是一般经费拨款增加5.59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5年年初预算数495.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495.2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67.9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395.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32.09万元。支出预算较2024年增加5.5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5.59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95.2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5.22万元,比2024年增加5.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5.22万元,比2024年增加5.59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险基数调整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
重庆市铜梁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0.5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74.06万元,比上年增加0.19万元,主要原因为职工教育费、职工福利费等基数调整。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行政、参公单位)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无。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无。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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