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维新镇卫生院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为辖区居民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社区预防:社区卫生诊断、传染病预防等。社区保健:妇女儿童保健、老年保健等。基本医疗: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精神病患者管理转诊服务等。社区康复:残疾康复、疾病恢复期康复、家庭和社区康复训练指导等。社区健康教育:卫生知识普及、宣传健康行为和生活方式等。社区计划生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与咨询指导等。
(二)机构设置
医院主要有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皮肤科、急诊医学科、麻醉科、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全科医疗科、公共卫生科、后勤管理等科室。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总体要求:本部分至少应包括单位收入、支出、结转结余等决算数据的具体情况,并且应当根据决算表数据,将综合收支与上年决算数作对比,将财政拨款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作对比,并说明差异情况和增减变化原因,列明资金用途。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668.52万元,支出总计668.5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3.11万元,增长20.37%,收入较上年决算数增加主要原因是根据政策调整财政拨款增加137.08万元,事业收入增加63.62万元,其他收入增加0.25万元。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3.11万元,增长20.37%,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2.7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85.3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减少6.66万元,年末结转结余20万元,年末结余分配17.21万元。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668.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0.95万元,增长42.98%,收入较上年决算数增加主要原因是更加政策调整财政拨款增加137.08万元,事业收入增加63.62万元,其他收入增加0.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0.48万元,占62.9%;事业收入247.56万元,占37.03%;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48万元,占0.07%。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631.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5.9万元,增长13.67%,主要原因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2.7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85.3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减少6.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5.26万元,占68.94%;项目支出196.06万元,占31.06%。此外,结余分配17.21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今年财政拨款和事业收入均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20.48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37.08万元,增长48.37%。主要原因是根据政策调整项目拨款收入增加99.63万元,其中公共卫生收入增加85.49万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9.23万元,基本药物拨款增加3.9万元,中医(民族医)药专项增加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2.7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111.9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减少6.6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20.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7.08万元,增长48.37%。主要原因是根据政策调整项目拨款收入增加137.08万元,其中公共卫生收入增加85.49万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9.23万元,基本药物拨款增加3.9万元,中医(民族医)药专项增加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8.5万元,增长54.6%。主要原因预算增加部分年初未纳入预算。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 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0.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7.08万元,增长48.37%。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25.2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87.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减少11.05万元,公共卫生支出增加85.49万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增加9.23万元,中医(民族医)药专项增加1万元,基本药物制度增加3.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8.5万元,增长54.6%。主要原因是预算增加部分年初未纳入预算。
3. 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去年和今年都无结转结余。
4. 比较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1.1万元,占7.4%,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今年与去年数无变化。
(2)卫生健康支出389.38万元,占92.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8.5万元,增长61.65%,主要原因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基本药物制度项目、人员经费有所增加,增加部分未纳入年初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4.4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3.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1.42万元,增长31.26%,主要原因是2022年考核差额和带薪年休假未发放。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费、绩效工资职业年金及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等。公用经费5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25万元,下降15.48%,主要原因是2022年财政拨款经费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公用经费相对不足。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维修费、劳务费、材料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属于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财政未保障本单位“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属于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财政未保障本单位“三公”经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本单位属于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财政未保障本单位“三公”经费。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度公务接待费和本年支出均为0。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1万元,下降4.3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和2022年培训费无太大变化。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口径,本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7项,其中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涉及资金163.99万元,基本药物制度涉及经费12.48万元,中医(民族医)药专项1万元;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事件涉及经费9.23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项目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1)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本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未进行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管理。
(2)项目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2. 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详见附件。
3. 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我单位对7个项目进行绩效自评,其中7个已完成年度绩效目标,0个未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详见附件。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付冬琴023-45863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