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财〔2024〕234号
重庆市铜梁区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区公共房屋管理所: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综〔2024〕10号),下达你单位2024年中央财政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4637万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项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严格按照《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综〔2024〕15号)第七条规定执行,用于支持住房保障。请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该项资金使用时,支出按用途分别列入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其中发放租赁补贴列“2210107-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科目,筹集配租型保障性住房列“2210110-保障性租赁住房”科目,新开工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列“2210199-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科目。
三、按照《中共重庆市铜梁区委办公室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2020〕-9号)要求,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并开展绩效评价。
重庆市铜梁区财政局
2024年5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