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财〔2024〕309号
重庆市铜梁区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
区林业局: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渝财农〔2024〕44号)文件精神,本次下达你局退耕还林还草补助(直达资金)51万元,追减2024年森林质量提升补助51万元(渝财农〔2023〕143号)。
本次安排资金为中央直达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管理,直达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
请严格按照直达资金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30日内将资金分解下达到具体项目,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将绩效目标于2024年7月14日前报送区财政局农业科。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年终办理决算时,支出功能科目请列“21302林业和草原”,经济科目请列相应支出科目。
重庆市铜梁区财政局
2024年6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