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财〔2024〕344号
重庆市铜梁区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4年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区农业农村委: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下达2024年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4〕56号)文件精神,现将2024年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60万元下达你单位,主要用于支持获奖镇乡发展产业,其中:蒲吕街道二等奖,奖补资金100万元;侣俸镇二等奖,奖补资金100万元;巴川街道三等奖,奖补资金60万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补资金用途
资金使用严格按照《重庆市铜梁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铜财〔2024〕12号)等文件有关要求使用,主要用于获奖镇(街道)的农村产业发展。包括与农业生产直接相关的产业融合发展;对由重庆市农业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等政策性担保机构担保的农业产业化项目贷款贴息(与其他贴息资金不重复享受);对创新产业发展模式、具有示范作用、形成带动农民增收长效机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适当补助;与重庆市农业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等政策性担保机构开展财金协同支持产业发展创新模式探索等方面。严禁将资金用于平衡预算、偿还债务、建造楼堂馆所、购置办公车辆以及发放人员工资津补贴等支出,严禁列支“三公”经费、劳务补助和以学习考察为名的参观旅游支出。
二、工作要求
(一)由区农业农村委作为项目主管部门,组织获奖镇(街道)及时制定资金使用方案,落实到具体实施单位,项目确定商区财政后报区政府审定,并及时下达项目资金计划。
(二)各获奖补镇要充分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本次获奖镇在现有产业发展基础上,进一步优化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及经营体系,建立完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机制和模式,充分发挥以点带面、以面带片的示范引领作用,大力助推乡村产业振兴。
(三)市级安排的衔接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管理,参照中央直达资金管理要求,直达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请严格按照直达资金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30日内将资金分解下达到具体项目,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将绩效目标于2024年8月4日前报送区财政局农业科。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四)年终办理决算时,功能科目请列“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2130599)”,经济科目按支出内容列相应科目。项目热点请列“904004001-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和“001001001-中央直达”。
重庆市铜梁区财政局
2024年7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