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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224009334373M/2026-00451
  • 铜财〔2026〕285号
  • 财政
  • 其他公文
  • 铜梁区财政局
  • 有效
  • 2026-07-16
  • 2026-08-07

重庆市铜梁区财政局关于清算下达2025年森林植被恢复费(返还区县部分)的通知

铜财2026285

重庆市铜梁区财政局

关于清算下达2025年森林植被恢复费返还

区县部分的通知

林业局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清算下达2025年森林植被恢复费返还区县部分的通知》渝财农202657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单位2025年森林植被恢复费351万元,专项用于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包括林业调查规划设计、整地、造林、森林抚育、护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林业资源管护等方面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市级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和市级文件明确要求,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并按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与管理工作,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年终办理决算时,功能科目请列“21302林业和草原,经济科目按支出内容据实列报。

重庆市铜梁区财政局

2026716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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