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财〔2026〕285号
重庆市铜梁区财政局
关于清算下达2025年森林植被恢复费(返还
区县部分)的通知
区林业局: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清算下达2025年森林植被恢复费(返还区县部分)的通知》(渝财农〔2026〕57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单位2025年森林植被恢复费351万元,专项用于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包括林业调查规划设计、整地、造林、森林抚育、护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林业资源管护等方面,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市级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和市级文件明确要求,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并按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与管理工作,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年终办理决算时,功能科目请列“21302林业和草原”,经济科目按支出内容据实列报。
重庆市铜梁区财政局
2026年7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