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财政局
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19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结合财政工作实际,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积极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切实加强法治建设,极大的提高了我区财政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增强了依法行政的能力,对我局各项财政工作的顺利完成起到了积极作用。根据《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和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中共重庆市铜梁区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铜委法办〔2019〕1号)要求,现将2019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负责人职责规定,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七五”普法暨推进法治建设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统筹全局和全区财政系统法治建设工作。主要领导逢会必讲法治建设,坚持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领域的依法行政工作及时部署、及时督促,切实把法治建设的各项要求体现到业务工作和日常管理中,积极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同时将学法纳入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对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论新思想新战略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进行了学习。
(二)依法全面履行部门职能,推进我局法治工作进程
1.建立完善决策和决策监督机制,规范行政决策程序。我局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须广泛征求局各相关科室和相关单位的意见,接受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必要时征求常年法律顾问的意见,对政策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进行预测、研判、确定风险等级,按需要制定相应的处置预案,最后经过决策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予以出台。
2.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合法性审查。为充分发挥“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为主、事后补救为辅”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机制作用和重庆天朗律师事务所签订协议,为单位的重大行政决策、日常疑难复杂法律事务处理和行政执法等方面提供独立和专业的参考意见,确保决策和执法行为的合法性,防范法律风险、解决法律纠纷,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截至2019年11月底,法律顾问提供的法律咨询服务事项3件。
3.规范权力清单管理。根据行政职权清理的要求,对我局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清理,并按要求进行了公开公示。经清理,我局涉及行政权力25项,其中:16项行政处罚事项、1项行政许可事项、1项行政检查事项、1项行政确认事项、1项行政裁决、2项其他行政权力事项、3项公共服务事项。
4.为民营企业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按照重庆市铜梁区财政局《关于转发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有关工作的通知》(铜梁〔2018〕949号)开展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对因业务往来与民营企业形成的逾期欠款进行了清理,经清理我区拖欠民营及中小企业资金共1030.58万元,涉及5个部门镇街19个企业,截至目前已清偿债务939.88万元,减轻了企业负担,保障了民营企业权益。二是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减税降费工作联系的通知》(铜府办〔2019〕27号),开展减税降费自查。经自查在政策执行过程中,不存在脱离实际、盲目照抄上级文件,从而导致政策落地见效难的问题,不存在选择性执行政策,实行地方保护,为招商引资违规越权出台税收等优惠政策等问题。在收入组织方面,不存在征收“过头税”和“虚收空转”、违规干预税务部门执法、违规征缴非税收入、减税时增加非税负担、乱收费、乱罚款、各种摊派等问题。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着力提高行政管理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1.依法承接行政执法事项,确保“接得住、管得好”。为进一步落实便民措施,我局积极与市财政局对接,将“会计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资格审批”的事项纳入我局行政许可,并采取开放端口的方式,实行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网上审批,从而减少了审批环节,简化了办理程序。
2.加强制度建设,严格文明执法。为了全面推进财政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规范财政执法行为,我局执法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申领《行政执法证》,持有《行政执法证》的人员才可从事行政执法工作。同时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将有执法资格人员基本信息录入“重庆市行政执法人员信息管理系统。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杜绝腐败案件发生
1.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执法案卷评查。严格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2017年版)>的通知》,对我局2016-2019年行政执法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为优。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开展对于提高行政执法的实际操作能力,准确理解和掌握行政执法程序规定,提高行政执法质量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2.加强流程管理,规范权力运行。实行国库资金支付流程管理和单位账户资金监管,优化财政业务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不断细化权力行使过程。
3.加强行政执法保障,落实罚缴分离制度。按照现行相关文件规定,我区罚没款项按照罚、缴分离原则,全部纳入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实行严格的“收支两条线”管理。
4.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畅通办事、监督渠道。一是按照《预算法》的要求,每年都对政府预、决算相关信息在铜梁区政府公众信息网进行了主动公开。二是对符合依申请公开条件的请求事项,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办理。2019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1例,答复率100%。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按照“谁主管谁应诉”、“谁主办谁出庭”的原则,依法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同时,明确局综合会计法规科作为我局行政应诉工作的责任科室,负责我局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的答辩、举证等工作。2019年截至目前我局处理行政复议0件、行政应诉1件。
(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能力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1.利用三月法制宣传教育月、“12.4”宪法宣传日等活动,有组织地开展财政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三月法制宣传月”中,集中宣传活动88场,接受法律咨询人数达到16224人,发放宣传资料78381份,法治文艺演出6场,举办法治讲座96场,公益广告投放数量11020份,媒体宣传报道7条,LED屏滚动宣传19处,院坝会议38次,制作标语327幅,法制专栏、黑板报15块,悬挂宣传横幅10幅,张贴法治宣传画册8处,出动交通法规宣传车1次。通过全方位、多层次开展的财政法治宣传,财政法治宣传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的氛围明显提升,干部和群众参与意识明显增强,法治水平明显提高
2.积极组织法律考试。为进一步加强我局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增强我局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切实提高我局职工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每年组织全局干部参加“七五”普法知识网络考试,合格率100%,通过不断普法学习,对推进我局“七五”普法的落实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的成效
通过全方位、多层次开展的财政法治宣传,进一步提高了群众对法治的知晓率,激励广大群众积极主动地参与法治创建,对维护全区社会稳定、推进“法治文明”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也为我区“七五”普法的深入开展营造了良好法治氛围。主要体现在:一是党政领导干部的依法治区观念进一步树立,法制宣传参与意识明显增强,依法决策和法治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二是人民群众的法律素质有力提升。通过全方位、多角度的法制宣传教育,群众法律知识进一步丰富,遇事找法和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成为共识,法制宣传社会效果逐渐凸显。三是进一步密切了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通过集中宣传、现场解答、法律咨询和发放法治宣传资料等形式,为群众解疑释惑,从而有效化解了负面情绪,群众乘兴而来,满意而归,密切了党群关系,提升了政府的公信力。
三、存在的问题
2019年我局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缺乏专业的法治工作人员。我局法治工作没有专职人员,由综合会计法规科兼管,科里工作人员都不是法律专业,法治工作能力有待提高。二是法律顾问作用发挥不够明显。重视并运用法律顾问能力尚有欠缺,未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依法决策和依法处理问题等方面的职能作用。三是财政执法人员法治思维还未完全树立。部分财政干部将法治财政建设当作软任务,存在应付了事的心理,未将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四是法治教育形式单一,主要以宣传为主,法治教育渗透性不强。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0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一是继续强化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组织保障。二是继续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三是进一步提升财政法律制度建设质量,强化对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四是多措并举规范财政执法行为,加强财政部门行政执法程序建设。五是积极稳妥推进财政政务公开,加大预算公开力度。六是切实增强财政行政监督效能,加大财政执法监督力度,扎实做好财政行政复议工作。七是加强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创新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模式,精心组织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增强法治宣传实效,大力营造依法施政、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良好氛围。
五、对2020年全面依法治区工作的建议
一是扎实组织好各类主题宣传活动,积极开展改革创新、科技创新、绿色发展、改善民生等专项法律宣传和服务活动,大力宣传契约合同、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知识产权保护、资源环境保护、征地拆迁、防范集资诈骗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全国法治宣传日以及各种法律法规颁布实施日,组织开展好法制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活动,扎实推动各项法律法规学习宣传。
二是相关部门要积极创新和建设“法德讲堂”、“法治与道德协会”和以案释法等机制,组织讲师团成员、法律服务人员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地方特色文化在普法中的作用,不断增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吸引力、感染力和渗透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