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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12-30
  • 2022-01-05

重庆市铜梁区财政局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重庆市铜梁区财政局

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1年,区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不断加强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完善财政法治治理体系建设,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现将区财政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对标对表,严格落实任务

(一)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筹谋划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区财政局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之一,组织召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干部职工切实感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真理力量和实践伟力”为主题的中心组理论学习,由局领导组织全体干部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等,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自学《民法典》,深入学习领会并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建设系列讲话精神,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2.全力推进示范创建。区财政局根据《中共重庆市铜梁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铜梁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铜委法办〔2021〕1号)的要求,区财政局加强联动配合,系统梳理检视,全面补齐短板弱项,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合力推进示范创建工作高效运转不断深入。

3.务实开展法治督察工作。根据《中共重庆市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全面自查的通知》要求,区财政局对标对表、逐项梳理,全面开展自查工作,并及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随时做好迎接各级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督察。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法治环境

1.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区财政局建立公平竞争内部审查机制并出台《重庆市铜梁区财政局关于建立公平竞争内部审查机制的通知》(铜财〔2021〕432号),明确局内设机构在制定市场准入和退出、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时,应当进行公平竞争审查,评估对市场竞争的影响,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进一步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今年按照规定程序对已出台的《关于代理记账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告知承诺制的通知》(铜财〔2021〕168号)等开展了公平竞争审查。

2.深化简政放权。一是实行动态管理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落实监管工作。根据行政职权清理规范相关要求,区财政局对涉及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的事项及时进行清理,清理出涉及行政权力共46项,并按要求完成公布。二是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事项告知承诺制。根据《重庆市铜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重庆市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第二批)>的通知》(铜发改委〔2021〕140号)要求,区财政局对照第二批涉企经营许可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录,完成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事项“渝快办政务服务平台”告知承诺板块上线。三是围绕“放管服”改革,深化“证照分离”试点改革工作,精简涉企证照,对“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行政许可事项采取开放端口的方式,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办理时限,将代账许可承诺办结时限在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基础上缩减至1个工作日办结,提升了政务服务效率。

 3.改进监管方式。区财政局运用“互联网+监管”手段,在进行财政性资金安排、政府采购、荣誉表彰、日常监督检查等事项前,通过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对行政相对人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对纳入“黑名单”单位在财政性资金安排、政府采购活动予以限制,对进入“红名单”单位在财政性资金安排、政府采购活动予以鼓励。通过市政务服务平台办理行政许可等政务服务事项时,对列入诚信典型“红名单”和严重失信“黑名单”的行政相对人,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程。

4.优化政务服务。为进一步落实便民措施,优化办事流程,区财政局积极与区市民服务和营商环境促进中心联系,采取开放端口的方式,实行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网上审批,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办理时限,将“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行政许可事项办结时限在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基础上缩减至1个工作日,将“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落地见效。同时健全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机制,对受理的每一件事项落实“好差评”制度,进一步提升了行政审批效率。

(三)以良法促善治,加快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工作机制。区财政局出台《重庆市铜梁区财政局法律风险内部控制办法(试行)》(铜财〔2018〕741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确保各项财政业务活动合法合规,有效防控财政管理法律风险。

(四)健全体制机制,持续提高依法决策水平

健全依法决策工作机制。区财政局按照《重庆市铜梁区财政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规定,对重大决策事项建立健全集体议事决策制度,严格执行议事规则,遵循决策程序,不得以个别商议替代会议讨论,不得以会前沟通、领导传阅等形式替代集体决策。同时严格实行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制度,对决策结果按规定进行公示或公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对涉及“三重一大”制度的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

(五)坚持执政为民,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区财政严格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一是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严格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通过政府网站、公示栏、服务窗口等平台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基本信息。二是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按照上级统一制定的格式文本制作相关执法文书,做到文字记录合法规范、客观全面,确保执法全过程有据可查,执法程序规范、合法。三是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区财政局明确了单位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机构及法制审核人员,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第三人重大权益以及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进行法制审核。同时强化本单位执法人员的管理,要求执法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申领《行政执法证》,进行监督检查时主动出示重庆市行政执法证,向当事人和相关人员表明身份,规定持有《行政执法证》为从事行政执法工作最基本条件。

2.创新改进执法方式。区财政局在以往行政执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制度,大力推行服务型执法模式,在执法过程中重视现场指导与说服教育,努力做到法理相融,宽严相济。

3.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区财政局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充分利用门户网站、行政服务中心、办事窗口、网上政务大厅等信息载体,实时将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并对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服务意识不强、态度不好、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进行自查自纠,努力改进行政执法方式,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

(六)规范行政应诉,加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监督

1.提高行政机关应诉意识能力。区财政局贯彻落实《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相关规定,分别与重庆天朗律师事务所、重庆炜衡律师事务所签订协议,聘请重庆天朗律师事务所在重大行政决策、日常疑难、复杂法律事务等方面,重庆炜衡律师事务所在政府采购相关事宜方面为区财政局提供独立和专业的参考意见,确保决策和执法行为合规、合法,防范法律风险,解决法律纠纷,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应诉辅助作用,提高行政应诉能力。

2.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案件。区财政局严格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配合人民法院查明案情,依法自觉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和调解书。同时,明确局综合会计法规科作为区财政局行政应诉工作的责任科室,负责区财政局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的答辩、举证等工作,2021年区财政局行政应诉案件1件(正在审理中)。

3.依法履出庭应诉职责。区财政局按照“谁主管谁应诉”、“谁主办谁出庭”的原则,依法做好行政负责人行政应诉工作,2021年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

(七)强化基层治理,依法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1.多元化解矛盾纠纷。2021年,区财政局共处理四件信访事件,均按规定程序在7个工作日内处理办结,并得到反映人的满意评价。且始终保持与法院、检察院的密切沟通,及时有效化解相关纠纷。积极做好民间纠纷转为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极端案件的防范化解工作。

2.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区财政局严格按照《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印发<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中法委发〔2020〕5号)、《中共重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委发〔2021〕5号)要求,加强行政复议工作。2021年区财政局无行政复议案件。

二、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今年区财政局扎实推进财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对干部职工法治宣传形式、内容较单一。目前区财政局对干部职工的法治教育主要以宣传为主,且宣传方式缺乏创新性、综合性。宣传内容以实体财经法律法规和纪律法规为主,缺少法治建设理论和法治建设理念上的学习,法治教育渗透性不强,需进一步拓展学习范围。

(二)财政法治教育力度需进一步提高。由于财经法规专业性较强,宣传难度较大,区财政局目前主要以参加区法制办举办的宣传活动为主,未对普通大众和专业人群开展财政针对性宣传教育,财政法治教育力度需进一步提高。

(三)缺少专业的法制审核人员。区财政局以财会、金融专业人员为主,缺少法律专业人才,法制审核人员难以达到专业化的要求,更难以成立规范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法制审核队伍和专门的法制审核机构。

三、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和举措

为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以及上级财政部门法治财政建设部署要求,2022年区财政局将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继续深入推进法治财政建设,保障财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拓宽财政法治教育范围,丰富法治教育模式。贯彻落实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工作要求,认真总结“七五”普法工作经验,积极实施财政“八五”普法规划。同时通过组织编写法治教育漫画、案例汇编等通俗读物丰富教育宣传模式,借用新媒体传播渠道,确保宣传教育面向大众与专业人群,拓展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宣传方式,推动构建财政普法大格局。

(二)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制度,按照规定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要求,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提升重大行政决策的法治化、规范化程度。

(三)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立项、调研起草、征求意见等程序要求,拓展审查范围,及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和评估。规范行政合同签订,重点履行好合法性审查程序,确保合同合法有效,同时落实合同目录化管理职责,确保合同备案全覆盖,加强合同履行监管,确保合同严格履约。

(四)严格规范财政执法行为。常态化落实财政“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现“双随机”事项全覆盖。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组织无执法证工作人员参加执法证资格考试,落实行政执法证清理工作,动态更新持证人员信息,全面提升执法人员能力水平。

(五)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按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录要求,及时发布更新政府信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动态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不断深化和拓展公开内容。加大财政预决算、重点项目预算安排情况、绩效目标和绩效自评情况等财政信息公开力度,通过集中统一平台定期公开地方政府债务信息,督促采购单位不断提升政府采购项目全链条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六)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推动审批事项网上办理,提高办事效率。推进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对代理记账机构审批业务实行承诺制信任审批。

(七)积极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严格依法办理信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等行政事项。加大沟通调解力度,依法合理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积极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按要求开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对工作,全面落实行政复议和诉讼权利告知义务,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八)做好全区法治建设资金保障。为确保全区法治建设工作顺利推进,加强预算管理,切实保障全区法治建设资金需求,为我区法治建设提供坚强财政保障。



重庆市铜梁区财政局

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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