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和市级计划生育转移
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
区卫生健康委: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和市级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社〔2021〕26号)精神,现下达你单位2021年中央和市级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预算943万元(详见附件),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该项支出列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00717 计划生育服务”科目。
二、请结合我区实际,统筹安排好财政资金,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及时将补助资金兑付到扶助对象。
三、为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特别扶助资金绩效目标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在预算执行中,按《中共重庆市委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要求,对照区域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2021年将对各区县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对排名前8的区县给予绩效考核补助,绩效考核补助资金用于计划生育服务等相关工作支出。
四、请严格按照《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5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渝财规〔2020〕13号)等文件有关规定,规范资金使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五、本次下达的中央补助资金为直达资金,标识为“01 中央直达资金”,资金标识在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保持不变。请按《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近期直达资金监控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渝财库〔2020〕35号)要求,进一步确保中央直达资金规范使用。
附件:1.2021年中央和市级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分配表
2.区域绩效目标表
重庆市铜梁区财政局
2021年5月27日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和市级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