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财政局
关于下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预算的通知
区农业农村委: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下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预算及做好相关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渝财农〔2021〕46号)文件精神,现将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996万元下达你单位,专项用于我区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2021年重庆市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实施方案》及市级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确保资金及时发放到位,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将绩效目标于2021年8月12日前报送区财政局农业科。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年终办理决算时,功能科目请列“农业农村(21301)”,经济科目按支出内容据实列报。
附件:《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下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预算及做好相关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渝财农〔2021〕46号).pdf
重庆市铜梁区财政局
2021年7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