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市级林业改革发展和
林业生态保护恢复专项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
重庆市铜梁区林业局: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市级林业改革发展和林业生态保护恢复专项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渝财农〔2019〕139号)精神,现将2020年市级林业改革发展和林业生态保护恢复专项资金1730万元下达给你单位,主要用于2020年森林资源管护、森林资源培育、生态保护体系建设、国有林改革,以及退耕还林政策实施、自然保护区日常管理和能力建设等方面。具体如下:
2020年市级林业改革发展资金251万元,其中:森林资源培育、国有林场改革等218万元,生态效益补偿33万元。
2020年市级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1479万元,其中:国土绿化提升行动355万元,森林植被恢复费返还1100万元,森林草原湿地资源检测12万元,新一轮退耕还林工作经费12万元。
请严格按照市级文件要求,30日内分解下达到具体项目,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并于2020年1月12日前将绩效目标报送区财政局农业科。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你单位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年终办理决算时,功能科目请列“21302 林业和草原”,经济科目请列相应经济科目。
附件:《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市级林业改革发展和林业生态保护恢复专项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渝财农〔2019〕139号)
重庆市铜梁区财政局
2019年12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