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财政局关于清算下达2021年森林植被恢复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1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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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铜梁区财政局

关于清算下达2021年森林植被恢复费的通知

区林业局: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清算下达2021年森林植被恢复费的通知》(渝财农〔2022〕28号)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森林植被恢复费1653万元下达你单位,专项用于我区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林业调查规划设计、整地、造林、森林抚育、护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林业资源管护等。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市级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和市级文件明确要求,30日内将资金分解下达到具体项目,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将绩效目标于2022年6月10日前报送区财政局农业科。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年终办理决算时,功能科目请列“林业和草原(21302)”,经济科目按支出内容据实列报。

                   重庆市铜梁区财政局

                   2022年5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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