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
2021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
部分区县(自治县)财政局,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财政局,市林业局:
为提高预算编制完整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资环〔2020〕80号)和市林业局《关于商请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的函》(渝林函〔2020〕359号),经研究,现提前下达你区县2021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指标(项目代码为Z175070050002),主要用于森林资源管护、国土绿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等生态保护支出方面,具体金额、科目列报等见附件。脱贫摘帽区县(原贫困区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要求按照中央确定后的政策执行。
上述资金待2021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请严格资金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
附件: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安排表
重庆市财政局
2020年11月27日
附件: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安排表.xls
(此件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