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
2021年市级林业改革发展和林业生态保护
恢复专项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编制完整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根据《重庆市林业局关于商请提前下达2021年市级林业重点专项区县转移支付(第一批)的函》(渝林函〔2020〕360号),经研究,现将2021年市级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市级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指标提前下达你们,主要用于森林资源管护、国土绿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等生态保护,以及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政策实施、生态护林员等方面,项目代码、预算指标金额、科目列报等见附件。脱贫摘帽区县(原贫困区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要求按照中央确定后的政策执行。
上述资金待2021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请严格资金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
附件:1.提前下达2021年市级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指标安排表
2.提前下达2021年市级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指标安排表
重庆市财政局
2020年11月30日
附件1:提前下达2021年市级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指标安排表.xls
附件2:提前下达2021年市级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指标安排表.xls
(此件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