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新增政府专项债券、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安排及区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2020年8月26日在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会议上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会议报告2020年新增政府专项债券、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安排及区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情况,请予审议。
一、预算调整事由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第3批新增政府专项债务限额的通知》(渝财债〔2020〕25号)新增我区政府专项债务限额5亿元,《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的通知》(渝财预〔2020〕23号)分配我区抗疫特别国债资金1.5亿元,需对新增政府债券和抗疫特别国债进行安排,并对已经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的区级预算相应调整。
二、新增专项债券和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安排建议
(一)新增专项债券资金5亿元,拟安排以下项目:
1.农村电网改造工程0.4亿元;
2.中医院整体迁建项目1.2亿元;
3.幼儿园建设项目0.5亿元;
4.城镇污水管网改造工程0.5亿元;
5.旧县组团污水处理厂及进场道路工程0.5亿元;
6.西郊林业基地项目1亿元;
7.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0.5亿元;
8.安居古城书香文化街项目0.4亿元。
(二)抗疫特别国债资金1.5亿元,拟安排以下项目:
1.区医疗健康区域信息平台及卫生应急系统提升项目0.2亿元;
2.区人民医院传染病区医技楼建设项目0.18亿元;
3.区中医院骨科分院建设项目0.07亿元;
4.中医院内科大楼和全科医生培养基地建设项目0.38亿元;
5.区疾控中心实验室检测能力提升项目0.2亿元;
6.疫情防控物资采购、应急物资储备、减免租金和支持复工复产等疫情防控相关支出0.47亿元。
三、2020年区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新增专项债券和抗疫特别国债列入政府性基金预算。上述资金安排后,拟相应调整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区级预算。
(一)区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总计调整为72.7亿元,较年初调增6.5亿元,其中:本级收入预算55亿元,保持不变;转移性收入调整为17.7亿元,主要是调增新增专项债券转贷收入5亿元、抗疫特别国债转移支付收入1.5亿元。
(二)区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总计调整为72.7亿元,较年初调增6.5亿元,其中:本级支出预算调整为52.6亿元,主要是调增新增专项债券项目支出5亿元、抗疫特别国债项目支出1.5亿元;转移性支出20.1亿元,保持不变。
调整后,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四、政府债务限额情况
抗疫特别国债是2020年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特殊时期,由中央财政统一发行用于支持地方基础设施建设和疫情防控的特殊国债,纳入国债余额限额,不计入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和风险指标,利息由中央全额负担,本金由地方分年偿还。
我区2019年末政府债务限额85.9亿元,市财政下达2020年新增政府债务额度13.5亿元后,政府债务限额99.4亿元。目前我区政府债务余额99.4亿元,控制在债务限额以内。
附件:1.铜梁区2020年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调整预算表
2.铜梁区2020年限额调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表
3.铜梁区2020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调整情况表
附表1:铜梁区2020年区级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收支调整预算表.xlsx
附表2:铜梁区2020年限额调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表.xlsx
附表3:重庆市铜梁区2020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调整情况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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