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城市管理局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重庆市铜梁区城市管理局的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城市管理执法等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全市城市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拟定城市管理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城市道路的车行道及人行道、桥梁、隧道、照明(灯饰)、公厕、垃圾站等基础设施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市政、环卫设施、路灯灯饰工程的初设审查和竣工验收;负责停车场的监督管理。
3.负责环境卫生行业管理工作。
4.统筹协调城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指导、监督城区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设置管理工作。
5.负责全区园林绿化和城市公园行业管理。
6.负责区级城市管理综合执法。
7.负责城市管理的数字化、智慧化建设与运行的监管;指导城市管理高新技术推广与运用;开展城市管理行业人员培训。
8.负责城市管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指导;负责城市管理行业应急管理、应对处置的组织、协调和指导。
9.指导镇(街道)开展城市管理工作。
1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重庆市铜梁区城市管理局的机构设置。
铜梁区城市管理局是区政府组成部门,内设办公室、财务科、市政市容科、园林绿化科、行政审批科。
(三)重庆市铜梁区城市管理局的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1年度预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区园林管理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参公管理)、区市政环卫管理所、区路灯管理所、区公园管理所、区市政设施管理所共6个事业单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1年年初预算数27465.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7209.6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255.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0年增加3632.97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4468.6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减少835.66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1年年初预算数27465.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7209.6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预算26943.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95.6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21.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04.95万元。支出预算较2020年增加3632.97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143.92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3489.06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209.6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209.61万元,比2020年增加4468.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59.58万元,比2020年增加143.92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提高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4350.03万元,比2020年增加4324.7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项目预算中根据功能分类科目的指向变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减少等,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以及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等,如河道清漂、餐厨垃圾处理、垃圾分类试点等服务外包、垃圾处置、园林绿化管护、2021年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建设、龙城天街及人民公园周边楼体景观灯饰项目、路灯电费、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市政道路及附属设施维护等重点工作。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55.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55.6万元,比2020年减少835.6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项目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较少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较多,2021年度项目预算中根据功能分类科目的指向变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减少,主要用于城市建设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101.8万元,比2020年增加67.5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20.8万元,比2020年增加2.7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我部门下属事业单位环卫管理所和公园管理所未在“三公”经费支出表中填报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1万元,比2020年增加64.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我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未在“三公”经费支出表中填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39.34万元,比上年增加12.7万元,主要原因是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提高、物价上涨。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我单位区园林管理所、区市政环卫管理所、区路灯管理所、区公园管理所、区市政设施管理所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5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4605.63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0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2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2辆、其他用车17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无安排购置车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马丹 联系方式:177831365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