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00224009334373M/2023-00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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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铜梁区财政局
  • 2023-03-01
  • 2023-03-01

重庆市铜梁区财政局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铜梁区财政局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财税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起草全区财务会计和非贸易外汇收支管理等方面的有关政策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和执行财政分配政策和分级财政管理体制;拟订全区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指导全区财政工作;管理全区财政收支,负责编制年度预决算草案,组织执行年度预算;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组织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制度;负责办理和监督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区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区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组织实施会计法律法规,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负责监督检查财税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查处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对财政支出项目开展绩效评价;负责政府性债务政策研究及管理工作,负责政府性债务的统计、分析、评价、预警工作,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负责全区政府性工程建设项目预算评审。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铜梁区财政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内设办公室、预算科、国库科、综合会计法规科、行政经济建设科、企业和资产管理科、农业和基层财政科、社会保障科、债务管理科、政府采购管理科、政法教科文科11个职能科室。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3年年初预算数1775.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75.0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2年增加149.74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增加149.74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3年年初预算数1775.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1605.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03.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28.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37.35万元。支出预算较2022年增加149.7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16.22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165.96万元。

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75.0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75.04万元,比2022年增加149.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0.08万元,比2022年减少16.2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174.96万元,比2022年增加165.9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培训及系统维护、政府采购项目支出等,主要用于惠民惠农财政补贴发放、政府采购相关的重点工作。

重庆市铜梁区财政局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三公”经费预算1.5万元,比2022年减少1.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2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比2022年减少1.3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2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2年减少或增加) 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15.62万元,比上年减少8.25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164.96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沈美余  联系方式:023-45682543  

重庆市铜梁区财政局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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