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00224009334373M/2020-0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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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铜梁区财政局
  • 2020-02-11
  • 2020-02-11

重庆市铜梁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铜梁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 职能职责。

1.研究拟订全区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发展战略,编制全区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和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

2.负责数据资源建设、管理,促进大数据政用、民用、商用。负责推进全区政府数据采集汇聚、登记管理、共享开放。负责推动社会数据汇聚融合、互联互通、资源共享。负责研究推进数据资源的流通交易。负责推进社会公共信息资源整合与应用。负责推动全区数据安全体系建设工作。

3.负责全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统筹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国民经济各领域融合应用。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产学研用结合,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发展。

4.负责推进全区信息化应用工作。统筹推进全区智慧城市建设。负责组织协调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的信息化应用,协调解决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5.负责协调全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组织编制全区数据中心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协调全区数字重庆云平台建设管理。协调推动下一代网络部署和规模化商用。

6.负责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领域对外交流合作。组织参与重大交流合作活动,指导开展区域化合作,承办相关活动。指导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学会、联盟机构工作。

7.牵头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商贸领域的推广应用。

8.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铜梁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1.综合科。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行政后勤、财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日常工作协调和重大事项督办督查、目标管理工作。拟订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承担信息、统计、安全、政务公开、政务值班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党群等工作;承办区人大、区政协的议案、提案和建议工作。负责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有关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领域新闻宣传等工作。

2.产业发展科。负责推进全区信息化应用工作,研究拟订相关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解决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牵头负责全区数据资源体系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全区政府数据的统筹管理,负责推进政府数据的采集、存储、登记、共享、开放、管理等工作,推动社会数据汇聚融合、互联互通及有效利用。负责推进全区智慧城市规划建设工作,促进大数据政用、民用。推动全区智能机关建设,推进各级机关办公、服务智能化。负责协调推动重点行业、领域大数据应用工作。负责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国民经济各领域融合应用,促进大数据商用。负责推动相关领域对外交流合作,组织参与重大交流合作活动等工作。

3.其他。大数据应用发展中心。隶属于区大数据发展局的事业单位,其宗旨是为大数据应用发展提供服务保障;其主要职责任务是承担全区大数据领域应用发展的事务性工作,引导、促进和规范大数据在我区各领域和行业的应用发展;做好大数据应用发展宣传和咨询工作;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区大数据发展局于2019新成立,2019年年初无预算。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8.1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8.17万。其中:基本支出170.9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07.2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云服务、落实云长制工作、政务信息化项目评估和审核、推进5G建设及智慧场景应用等重点工作。

区大数据发展局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三公经费预算5万元,用于公务接待费。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42.91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2020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0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07.2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912月,本单位无公务车辆,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预算公开联系方式。

联系人:白红梅,电话:023-45698155

重庆市铜梁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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