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公安局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党的公安工作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部署的各项公安保卫工作,并督促检查全区公安机关执行、实施情况。
2、规划、实施全区公安队伍建设和政治思想教育以及民警的教育培训,开展公安宣传工作。
3、掌握信息,分析、研究、预测敌情和社会治安情况,并研究制定对策。
4、针对危害社会政治稳定和国家安全的组织、人员活动进行秘密调查、监视、控制、限制处置及依法打击;预防、制止和侦查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处置影响社会安定的突发事件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
5、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出入境管理、校园安全保卫工作;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6、依法管理全区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
7、负责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管理工作。
8、实施对全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安全管理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干部、经济民警的队伍建设。
9、组织实施对来我区党和国家领导人及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10、实施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的监管工作。
11、监督、管理全区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卫工作和公安机关通信工作;规划、实施公安装备现代化建设。
12、检查、监督全区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办理全区公安机关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加强公安法制建设。
13、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我局下设26个内设机构、3个监管场所、28个派出所,具体如下:
内设机构:警令处、政治处、警务督察支队、信访室、指挥中心、警务保障处、警卫处、法制支队、科技信息化科、情报支队、刑事侦查支队、视频侦查支队、治安管理支队、人口管理支队、内部安全保卫支队、交通巡逻警察支队、国内安全保卫支队、反恐怖工作支队、网络安全保卫支队、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犯罪侦查支队、禁毒支队、特警支队、出入境管理支队、校园安全保卫支队、森林警察支队。
监管场所: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
派出所:巴川派出所、东城派出所、南城派出所、蒲吕派出所、旧县派出所、二坪派出所、水口派出所、土桥派出所、太平派出所、安居派出所、白羊派出所、少云派出所、维新派出所、高楼派出所、侣俸派出所、平滩派出所、双山派出所、小林派出所、虎峰派出所、石鱼派出所、庆隆派出所、福果派出所、大庙派出所、华兴派出所、围龙派出所、永嘉派出所、西河派出所、安溪派出所。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1年年初预算数28879.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8831.9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48.04万元。收入较2020年增加733.4万元,主要是扩建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及增加交通设施维护费,经费拨款增加655.55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1年年初预算数28879.99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预算25568.4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681.4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764.2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8.0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817.78万元。支出预算较2020年增加733.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2351.5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3084.95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831.9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831.95万元,比2020年增加685.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782.86万元,比2020年减少2351.55万元,主要原因是辅警工资及五险一金由基本支出调整为项目支出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1049.09万元,比2020年增加3036.92万元,主要原因是辅警工资及五险一金由基本支出调整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刑事技术、道路交通设施、应指工程及公安网络的运行与维护,基层所队及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的建设、辅警服装及各类专用装备的配备,辅警、人民调解员、农村交通安全劝导员、社区戒毒(康复)专职人员的工资保障等重点工作。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8.0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8.04万元,比2020年增加48.0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安排了政府性基金预算,主要用于城区交通设施维护。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803.2万元,比2020年增加16.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0年持平;公务接待费20万元,与2020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83.2万元,比2020年增加16.4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机构改革方案,重庆市铜梁区森林公安局与重庆市铜梁区公安局合并,车辆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200万元,与2020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882.39万元,比上年增加99.21万元,主要原因为民警、辅警人员增加,公用经费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52.19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44.6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807.5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352.19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44.6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807.5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1049.0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8.04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0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08辆,其中执勤执法用车108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8辆,其中执勤执法用车8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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