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林业局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重庆市铜梁区林业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和防火办3个科室。设立重庆市铜梁区森林公安分局(重庆市铜梁区森林警察支队),下属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林政管理站(区林权管理服务中心)、野生动植物保护站、林业技术指导站(区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双碾林场(区国营苗圃)共5个事业单位,主要职能:负责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造林绿化、湿地保护、石漠化治理、森林防火工作,承担森林资源保护、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森林、湿地、石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等职责,管理国有林场、国营苗圃。
(二)单位构成。重庆市铜梁区林业局;重庆市铜梁区双碾林场(二级单位)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47.8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47.81万元,比2018年增加83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76.03万元,比2018年增加297.3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员经费等,主要用于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871.78万元,比2018年增加535.43万元,主要原因是森林培育、生态效益补偿、林业工程与项目预算增加等,主要用于森林培育、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防灾减灾、森林资源管理、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等重点工作支出。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8.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8.6万元,比2018年增加88.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城乡社区支出,主要用于三环高速铜梁段两侧景观林带建设项目(2015、2017、2019年三年配齐),兑现三环路两侧景观林带面积2215亩。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28.35万元,比2018年减少24.9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7.55万元,比2018年减少0.05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接待批次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80万元,比2018年减少5.40万元,主要原因是规范公务用车管理,降低费用开支成本;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18年减少19.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公务车辆购置。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21.54万元,比上年增加105.25万元,主要原因为区级部门公用经费标准统一提高。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总额24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3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9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871.78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8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预算公开联系方式
姓名:张文君,电话:023-456757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