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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铜梁区财政局 | ||
[ 成文日期 ] | 2018-02-22 | [ 发布日期 ] | 2018-02-22 |
重庆市铜梁区林业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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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18-02-22 | [ 发布日期 ] | 2018-02-22 |
重庆市铜梁区林业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铜梁区林业局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重庆市铜梁区林业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和防火办3个科室。设立重庆市铜梁区森林公安分局(重庆市铜梁区森林警察支队),下属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林政管理站(区林权管理服务中心)、野生动植物保护站、林业技术指导站(区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双碾林场(区国营苗圃)共5个事业单位,主要职能:负责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造林绿化、湿地保护、石漠化治理、森林防火工作,承担森林资源保护、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森林、湿地、石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等职责,管理国有林场、国营苗圃。
(二)单位构成。重庆市铜梁区林业局有一个下级单位,为重庆市铜梁区双碾林场。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15.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15.00万元,比2017年减少2928.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78.66万元,比2017年增加268.1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员经费等,主要用于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336.34万元,比2017年减少3196.33万元主要原因是森林培育、生态效益补偿、林业工程与项目预算减少等,主要用于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建设、森林培育、生态效益补偿、林业项目建设、林业防灾减灾等重点工作支出。
重庆市铜梁区林业局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53.3万元,比2017年减少11.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7.6万元,同2017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2万元,同2017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19.5万元,比2017年减少11.5万元;主要原因是拟购森林防火专用车1辆和减少购置苗圃生产运输车1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部门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16.29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5.7万元,增长2.71%。主要用于: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2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8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4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8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336.35万元。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