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民政局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优抚安置政策、负责烈士纪念馆建筑保护、管理工作,开展拥军优属工作;负责开展自然灾害、城乡低保、医疗救助、流浪乞讨等社会救助工作;承担基层政权建设及社区建设的相关工作,承担依法对全区性社团、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的责任;负责开展行政区划及地名工作;负责五保供养等社会福利、社会慈善捐赠、婚姻登记、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铜梁区民政局为全额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内设四科一室,即办公室、优抚安置科、社会福利科、社会救助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间组织管理科。下设邱少云烈士纪念馆、军休中心、婚姻登记处、救助管理站、老龄办、殡葬管理所、低保中心、社会福利中心、医疗救助中心、慈善捐赠服务中心等10个事业单位。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936.0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936.07万元,比2018年增加1689.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4.57万元,比2018年增加207.34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离退休费、医疗保险费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9741.5万元,比2018年减少713.05万元,主要原因是优抚安置,老龄、殡葬等社会福利,城乡低保,城乡医疗救助,城市三无、流浪乞讨等城市生活救助等民政管理费用增加,但地名普查、殡葬改革、救助站建设等项目工作费用减少,主要用于民政管理,优抚安置,老龄、殡葬等社会福利,城乡低保,城乡医疗救助,城市三无、流浪乞讨等城市生活救助。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31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312万元,比2018年减少810万元,主要原因是敬老院和救助站建设政府性基金预算减少,主要用于敬老院建设和救助站建设。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46.13万元,比2018年增加10.0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18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公务接待费29.93万元,比2018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2万元,比2018年增加10.08万元,主要原因是救助站新增加了一辆流浪乞讨救助车辆;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18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305.6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96.15万元。主要原因为部门公用经费标准统一提高。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总额19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6.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5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9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9741.5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8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其他用车1辆(流浪乞讨救助车)。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
蔡祥辉,电话:023-45671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