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相关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和人力资源开发培训、流动调配工作。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贯彻实施城乡就业政策和措施;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牵头落实就业援助制度,贯彻执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地方标准。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承担行政监督责任。对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基金年度预决算提出审核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5.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处理劳动维权工作,依法查处劳动保障违法案件。
7.贯彻执行技能人才培训、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拟订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贯彻执行实施职(执)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
8.参与拟订全区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政策等工作。负责区级有关重点人才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拟订人才引进政策。
9.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贯彻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专家推荐、选拔和服务工作;贯彻执行吸引留学人员来渝工作或定居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推进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人员交流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10.按有关规定,综合管理全区奖励工作;承办全市评比达标表彰、国家部委及以上层级功勋荣誉表彰的评选推荐工作。
11.贯彻执行关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负责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离退休政策和工资统发审核工作。
12.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资源开发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3.协助做好公务员录用、公开遴选、公开选调等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承办以区政府名义任免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
14.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铜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一级预算行政单位,内设9个职能科室:办公室、法规与调解仲裁管理科、劳动关系科、人力资源开发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工资福利与退休管理科、社会保障管理和基金监督科、就业促进与职业能力建设科、群众工作科;4个直属事业单位:铜梁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铜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队、铜梁区人事培训考试中心、铜梁区人力资源信息档案管理中心)。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1年年初预算数1600.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00.7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0年增加151.38万元,主要是:1.工资福利经费及对个家庭补助经费拨款增加96.68万元;2.公招事业人员项目支出经费拨款增加54.7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1年年初预算数1600.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514.6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47.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38.47万元。支出预算较2020年增加151.38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96.68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54.7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00.7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00.79万元,比2020年增加151.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1.79万元,比2020年增加96.68万元,主要原因是:1.部分职工职务晋升,工资福利支出增加;2.单向定额中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费及公务交通补贴等公用经费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559万元,比2020年增加54.7万元,主要原因是公招事业人员项目经费增加,主要用于专家及易地安置干部慰问、职称评审、一般干部档案管理、高层次人才引进、公招事业人员、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职业技能大赛、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病退鉴定、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社会保障举报奖励、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示范点建设、劳动保障监察办案、宏业工资统发系统维护等重点工作。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31.8万元,与2020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0年持平;公务接待费21万元,与2020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8万元,与2020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0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19.06万元,比上年增加44.24万元,主要原因为单向定额中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费及公务交通补贴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4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559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0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张明刚 联系方式:023-45646486
重庆市铜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